新疆沙湾市人民法院召开审判委员会专题会议

新疆沙湾市人民法院召开审判委员会专题会议

为切实提升审判质效,规范审判流程,近日,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人民法院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专题学习研究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案件监督指导和跟踪问效机制的意见》(法〔2026〕7号)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解读文件,研究部署具体落实措施,确保文件精神在审判实践中得到有效执行。会议由沙湾市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院长葛文明主持,审判委员会全体委员及部分法官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案件监督指导和跟踪问效机制的意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相关解读材料,并围绕文件中关于案件质量把控、审理程序规范、责任追究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讨。

会议指出,要健全完善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案件的监督指导和跟踪问效机制,切实防止程序空转,减少不合理、不必要的衍生案件;要进一步规范审判流程,提升审判质效,防范审判风险;要推动案件依法、规范、及时审理,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

会议强调,要严格把控案件质量,减少被发回重审、指令再审的可能性。审判人员要严格依法依规办案,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适用准确。对于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程序瑕疵或事实不清的问题,要及时补正,避免因案件质量问题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或指令再审;要加强与上级法院的沟通协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主动向上级法院汇报案件进展和疑难问题,共同协商解决;要规范案件流转和信息报送。充分利用“全国法院统一办案办公平台”和“案件码”功能,实现案件办理全程可控、节点可查、留痕可溯。对于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指令再审的案件,及时完成立案登记和审理工作,确保案件及时结案;要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因案件质量问题被发回重审、指令再审的,纳入绩效考核,对于未按照要求办理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追责。(朱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