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法院维权有“典”更有“方”

隆德法院维权有“典”更有“方”

本报讯 (通讯员 张腾文) 3月13日,隆德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走进博物馆广场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以司法力量守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干警们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台、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答疑解惑等多种形式,向过往群众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中关于产品质量、网购维权、虚假宣传等内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消费陷阱识别、维权途径及举证责任,引导大家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

“直播间夸大宣传,买到的商品和描述不符,能不能退?”张阿姨拿着手机咨询。“直播截图、聊天记录、快递单都是关键证据,平台与主播均需承担责任,您有权要求退货退款,情节严重可主张三倍赔偿。”法院干警耐心解答。张阿姨连连点头:“这下学会留证据了,再也不怕被‘套路’。”

面对群众提问,干警们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引导大家通过仲裁、诉讼等合法渠道维护自身权益。针对老年群体、商户经营者等不同对象,法院干警提醒经营者:“明码标价、不虚假宣传、不销售伪劣商品,既是诚信底线,也是法律义务,侵权将面临民事赔偿甚至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