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公安局十八站分局: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公安局十八站分局: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消费欺诈等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安全放心、公平有序的市场消费环境,近日,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公安局十八站森林分局环食药侦大队组织警力开展“3·15护航消费安全”宣传活动,将消费维权与食品宣传深度融合,切实守护群众生命健康与财产安全。

活动现场,大队民警在人员密集场所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发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手册》《食品药品法律法规摘录》等宣传资料,帮助消费者增强维权意识,提高打假识毒能力。针对老年人群体易被“保健品诈骗”“假药推销”等套路蛊惑的情况,民警结合真实案例开展精准普法,引导群众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食品药品,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同时,大队民警还走进周边商户宣讲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商户规范进货渠道、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力求从源头堵住风险漏洞,实现源头治理,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据悉,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5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余人次。通过面对面的交流与互动,不仅让群众对假冒伪劣商品的辨别方法有了更直观的认识,深刻意识到消费维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也让经营者进一步明确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警民联动、多方参与的宣传模式,为构建安全、诚信的消费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也有效营造出“人人争当宣传员”的浓厚氛围。(陈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