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人民法院温情履职彰显为民担当

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人民法院温情履职彰显为民担当

身披法袍守正义,心怀温情解民忧。如何让刚性法律贴合民生烟火、实现法理与情理相融,是人民法院的核心履职课题。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人民法院深耕“如我在诉”司法理念,坚决摒弃机械司法,就案办案的固化思维,在坚守法律底线、恪守司法中立的前提下,以共情之心办案、以务实之举解纷,让公平正义既有力度更有温度,切实守护群众合法权益、修复社会关系,全力书写基层司法为民的暖心答卷。

司法的温度,藏在兼顾法理与民生的审慎抉择里。近期,绥宁县人民法院在处置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时,遇到了特殊难题:被执行人名下仅有的运营大巴车,是其全家维持生计的唯一收入来源。倘若按照常规执行流程查封拍卖车辆,虽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却会直接让这个家庭陷入生存绝境,同时也难以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债权足额受偿,极易引发新的矛盾。

秉持司法为民初心,绥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果断摒弃机械执行思路,组织专班审慎研判案情、权衡各方权益,最终推出“活封活扣”柔性执行方案:一方面依法对涉案车辆进行查封,严控车辆转让、抵押等行为,牢牢守住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底线;另一方面允许被执行人继续正常运营车辆,双方约定每月以车辆运营收入分期偿还债务。该方案既严守法律框架,又充分兼顾民生保障,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顺利化解这起执行纠纷,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司法的温度,源于对群众诉求的共情体察,更体现在不偏不倚的实质解纷中。在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女方为照料家庭主动放弃个人事业,全身心投入家庭生活,其主张男方曾承诺赠予自身股权,却因未留存书面凭证,相关诉求难以直接采信,若简单判决结案,女方的家庭付出将难以得到合理回馈。

办案法官袁光州没有一判了之、案结事了,而是立足群众视角换位思考,深刻知晓女方多年的家庭付出与牺牲不容漠视。他紧扣案件核心争议焦点,耐心开展调解工作,细致释法明理,积极引导双方正视女方对家庭的贡献与牺牲,平衡双方权益诉求。经过多方沟通协调,最终促成男方同意给予女方额外财产补偿,切实维护了女方的合法权益。“我的付出终于被看见了”,女方这句由衷的感慨,正是对绥宁法院司法温情的最好印证。

面对复杂商事纠纷,绥宁县人民法院始终坚守“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目标,坚决杜绝粗放办案、就案判案,全力护航市场主体发展、守护群众生计。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一家小型建筑公司因上游企业拖欠工程款,导致资金周转困难,无力按时支付材料商货款。若直接判决强制执行,这家小微企业极有可能面临破产困境,连带数十名务工人员的生计也会受到严重影响。

袁光州法官精准读懂小微企业的生存发展困境,休庭后细致梳理案情脉络,主动对接上游发包方开展释法明责工作,多方奔走协调搭建沟通平台。经过不懈努力,最终促成发包方、建筑公司、材料商三方达成和解协议:上游发包方先行支付部分工程款,建筑公司将该款项用于偿付材料商货款,材料商酌情减免部分款项并同意延期收取剩余尾款。此举既成功挽救濒临困境的小微企业,稳住了务工人员的就业生计,又彻底化解三方矛盾纠葛,实现了纾困解难、定分止争的双重成效。

一桩桩温情办案的实例,一次次善意司法的传递,都是绥宁县人民法院践行“如我在诉”司法理念的生动缩影。温情司法绝非突破司法中立、逾越法律红线,而是跳出冰冷卷宗、立足民生实际,在刚性法律规则中注入柔性司法情理,让司法裁决既有法度力度,更有民生温度,彰显基层法院始终不渝的为民初心。

下一步,绥宁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如我在诉”司法实践,恪守为民之责、紧盯办案质效,始终站在群众视角化解各类纠纷,把司法温情融入每一起案件办理的全过程,全力守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筑牢坚实司法屏障。(袁光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