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灯停,绿灯行,转弯让直行’”是车辆和行人经过信号灯路口的基本常识和要求。没有红绿灯≠可以乱走,不遵守交通规则,随意乱开、乱走,很容易就出交通事故。
案例一
2月6日11时许,洋某驾驶川TF***2号正三轮载客摩托车,行驶至武安路与广建北路(交叉路口)路段时,与路口右侧龚某某驾驶的川ty***9号小型轿车发生刮撞,造成两车受损无人员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调查,此次事故中,当事人洋某某驾驶机动车通过无灯控、交警指挥、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不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行为,负事故主要责任。当事人龚某某驾驶机动车未确保行车安全的行为,负事故次要责任。
案例二
2月3日9时许,当事人吴某某骑川T1***0号标准电动自行车,行驶至城厢镇徒榆路与安居北路路口时,与高某某驾驶的川TY***5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及当事人吴某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调查,此次事故中,当事人吴某某驾车行经路口未让右方来车先行的行为,负事故主要责任。当事人高某某驾车行径路口未确保安全行车的行为,负事故次要责任。
低速慢行、留心观察、礼让通行一直都是路口行车的关键那么,通过路口时到底该如何礼让呢?
转弯让直行
第一: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绿灯亮时,左转车辆应当让直行车辆先行。
第二: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红灯亮时,右转弯车辆应当让被放行的车辆先行。
第三: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红灯亮时,右转弯车辆应当让被放行的车辆先行。
右转让左转
第一: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绿灯亮时,右转弯车辆应当让相对方向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第二: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相对方向行驶时,右转弯车应当让左转弯车先行。
让右原则
第一: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双方直行交叉行驶时,应当让右方车辆先行。
第二:在没有红绿灯的路口,两辆车交叉方向直行,这种情况下也要执行“让右原则”。当两辆车同时驶向路口,左侧的车要让右侧的车先行。
“让”出平安,“抢”出祸端。行车路上驾驶员们应该注意“互相谦让,安全行车”。希望所有的交通参与者平平安安出行,安安全全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