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交警查处摩电交通违法行为4272起

固原交警查处摩电交通违法行为4272起

本报讯 (记者 马琳) “不要把头盔挂在车上,起步时就要戴上。这不仅是遵守交通规则,更是保护你的人身安全。”3月10日,在固原市原州区文化路东海街十字,交警对骑电动车的群众提醒道。

3月1日起,固原交警高频次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统一行动,严查各类摩电车辆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固原交警合理安排警力,在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采取宣传引导、定点执勤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专项整治,严查二轮、三轮、四轮摩托车、电动车不遵守交通信号灯、随意横穿道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戴安全头盔、酒醉驾、无牌无证、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督促骑乘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

截至3月10日,全市共查处各类摩电车辆交通违法行为4272起,其中骑行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2699起,未按规定悬挂号牌347起,无证驾驶摩托车、四轮电动车26起,非机动车逆向行驶23起,未在非机动车道行驶538起,非机动车闯红灯13起,查扣三轮、四轮电动车214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