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44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增强广大群众的消费维权意识,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3月13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昭苏县人民法院喀夏加尔人民法庭以“公平正义在身边 放心消费在基层”为主题,组织干警深入辖区乡镇开展普法宣传系列活动,将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把法治关怀送进商户“店门口”。

在昭苏县喀拉苏镇,干警在人流量较大的街口设立普法宣传咨询台,悬挂醒目横幅,发放法律宣传手册,现场为来往群众答疑解惑。“买到假种子耽误收成怎么办?”“办卡的美容店跑路了钱还能要回来吗?”“网上买东西坏了商家不给退咋整?”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干警们结合“假农资案”“过期食品案”“预付卡跑路案”等案例,向群众详细讲解了消费者享有的合法权利及维权途径,重点讲解消费者享有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等核心权利,引导群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为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消费纠纷,法庭干警还走访辖区20余家沿街商铺、集市摊点,围绕销售过期食品、进货查验不严、商品标识标注不全等易发问题,向经营者宣讲诚信经营、明码标价、商品质量把关等法律规定,督促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

商户们纷纷表示,此次上门普法及时实用,让大家深刻认识到日常经营与法律息息相关,今后将严格守法经营、诚信待客,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让群众买得放心、用得安心。
此次“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推动法治精神更深层次融入基层治理。下一步,新疆昭苏县人民法院将立足审判职能,持续深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司法服务,常态化开展精准化、接地气的法治宣传,提升司法护航消费安全能力水平,为提升消费品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司法保障。(布衣得尔生·托力木别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