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基本驾驶技能,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给自己和他人都埋下了巨大的安全隐患。
案例一:无证
近日,当事人孙某驾驶川TFF***号正三轮载客摩托车搭乘杨某,沿四川省天全县龙岗路从桥头堡方向往九龙路方向行驶,行驶至龙岗路与槐树街交叉路口处,与苟某驾驶的川TT***号小型轿车发生相撞,造成两车受损及孙某、杨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当事人孙某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案例二:无证
近期,杨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沿中大街从桂花桥往烈士陵园方向行驶,行驶至中大街与文定街交叉路口,与贾某驾驶车牌号为川TD***的正三轮载客摩托车发生相撞,造成两车受损及杨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当事人杨某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案例三:无证
3月9日8时18分许,李某驾驶牌号为川TGK***的普通摩托车行至禁思路0公里100米,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当场查获。
无证驾驶可能面临哪些处罚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无证驾驶的人员将面临以下处罚:①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②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民事赔偿责任因无证驾驶导致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驾驶员需按责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通常会拒绝赔付商业险中的相关费用。刑事责任因无证驾驶行为导致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则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天全公安提醒:
无证驾驶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驾驶人安全驾驶,持“证”上路。希望广大群众自觉抵制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切莫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