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尼勒克县人民法院巧解“名马”索赔纠纷

新疆尼勒克县人民法院巧解“名马”索赔纠纷

“没有它生前的‘身份证’,我们实在无法认定这是一匹价值30000元的改良马。”近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尼勒克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特殊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2025年10月的一天深夜,马某驾驶车辆不慎撞上一匹正在道路上的马匹,事故造成马匹当场死亡。交警部门认定,司机马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马匹主人库某主张,这并非一匹普通马,而是血统优良的“伊犁改良三代马”,正值五个月龄,市场价值高达30000元。而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则对马匹品种和价值提出质疑,表明仅认可4000元。由于差距悬殊,双方协商未果,2026年2月,库某将司机马某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案件核心争议在于马匹价值的认定。库某坚称其为高价值品种马,但除了口头陈述,未能提供购马合同、付款凭证、品种认证或清晰可辨的影像资料等关键证据。事故发生后,马匹尸体也已处理,无法进行实体勘验。

为查明事实,各方均申请对死亡马匹的价值进行司法鉴定。法院依法启动鉴定程序,并明确:若能鉴定出品种,则按该品种市场价评估;若不能,则按同月龄普通马鉴定。然而,鉴定机构反馈,仅凭现有材料无法确定马匹品种,若按普通马鉴定,所需费用可能超过马匹本身价值,不具备经济合理性。

案件陷入僵局,承办法官李真没有一判了之,他将双方当事人召集到一起,分析了案件处境。经过多轮背对背沟通、面对面协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库某经济损失9300元,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调解结束后,李真并未就此止步,特别向库某及当地牧民提出建议:“对于自家饲养的、特别是声称价值较高的牲畜,一定要有意识地建立并保存‘身份档案’。”这份档案可以是清晰的个体照片与视频、购买合同与付款凭证、接种记录,甚至专业的品种鉴定证书。在发生意外时,这些就是主张权利的“硬通货”。

“这次是个教训,以后我给好马都‘上户口’!”库某在签收调解书时感慨道。

新疆尼勒克县人民法院通过此次调解,不仅成功化解了个案矛盾,更延伸了审判职能,参与推动了基层畜牧产业的风险管理意识提升,诠释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边疆地区的生动实践。(李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