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千里的求学路:一名社区矫正对象的“特殊”新生

跨越千里的求学路:一名社区矫正对象的“特殊”新生

“立正!敬礼!” 2026年春节过后,社区矫正对象李某(化名)站在山西省高平市社区矫正管理局门前,对着出门送行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郑重地敬了一个军礼。这个军礼,凝结着他对新生活的渴望,也饱含了对高平市司法局、检察院及教育部门数月奔波帮扶的深深谢意。

从迷途者到跨省求学的学子,李某身份的转变,是高平市社区矫正坚持以法律为准绳、打破地域壁垒的生动实践。

一次“跨省”的求学受阻

2025年9月,正值高校开学季,曾有过军旅经历的李某却只能困守家中。

因故被判处缓刑后,李某在山西省高平市接受社区矫正。他通过努力,本已被湖北省某市一所高等院校录取,却因一道特殊的门槛止步门外:学校严格的日常管理与社区矫正“定期报到”“外出请假”等监管要求产生冲突;加之校方对跨省就读期间的管理责任和校园安全心存顾虑,入学一事陷入僵局。更棘手的是,此事涉及跨省协调,难度远超预期。

“当过兵的人,最怕没有机会。”李某的无奈,深深揪住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心。

法条为盾:保障受教育权是法定职责

高平市社区矫正管理局第一时间组织研判。《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下简称《社区矫正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社区矫正对象在就学、就业等方面不受歧视。”依法保障受教育权,是法定职责。同时,《社区矫正法》第二十四条鼓励“个别化矫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下简称《教育法》)第九条规定公民享有平等受教育机会。有了法律支撑,一场跨省协调就此展开。

多元联动:构建跨省共治“同心圆”

首先,检察监督“破冰”。检察院在详细了解案情及李某的悔罪表现后,给予充分肯定:保障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受教育权,是落实国家特殊群体保护政策的具体体现,于法有据、应予支持。

其次,跨省联动消顾虑。工作人员与湖北某市教育部门及高校取得联系。沟通初期,对方表达了安全顾虑:跨省就读如何管理?校园安全责任如何划分?面对这些“必答题”,工作人员拿出《社区矫正法》相关条款,结合李某在矫表现,经多次沟通,提出建立“主管机关监管、就读学校帮扶、保证人保证、社区矫正对象配合”的齐抓共管机制——高平市司法局定期通报矫正情况,湖北高校负责日常观察,检察机关进行法律监督,明确校方职责仅限于日常通报,不承担执法责任。

正是这种“于法有据”的沟通,最终打消了对方顾虑。湖北教育部门表示:“既然有完备的法律依据和监管方案,我们愿意为这名退伍军人敞开校门。”

最终,多方达成共识:辅导员纳入矫正小组,两地司法行政机关信息共享,高平市通过“信息化核查+定期视频报到”实现柔性监管,既满足矫正要求,又尊重学校管理。

回归初心:让法治温度照亮归途

如今,李某已端坐在湖北某高校的教室里。窗外是陌生的校园,窗内的他依然保持着军人的习惯——被子叠成“豆腐块”,课前十分钟到教室,笔记写得工工整整。他用自律,书写着人生的新篇章。

此案的成功,关键在于依法办事:落实“个别化矫正”,衔接《教育法》平等受教育权,依托“检司联动”和跨省协作,以法治思维破解地域壁垒。

这正是高平市“意高心平、舒心驿站”社区矫正品牌的深层内涵——以法治破难题,以人文促回归。近年来,高平市司法局深入贯彻《社区矫正法》,已帮助200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在这条充满温度的新生之路上,他们将继续以法为凭、以心为桥,让每一名迷途者感受到:法律不仅有力度,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