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主持听证 让案件办理有尺度更有温度

检察长主持听证 让案件办理有尺度更有温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进一步做实、做优检察听证的工作要求,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3月6日,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拟作相对不起诉的冯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举行公开听证。本次听证会由船山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俊欣主持,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等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参与。

听证会上,检察长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有序推进各项议程。承办检察官详细阐述了案件事实与证据,深入剖析了拟被不起诉人冯某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并对拟不起诉决定的法律依据和适用理由进行了全面说明。

在全面掌握案情的基础上,听证人员认为,检察机关对案件事实认定清楚,程序合法合规,处理意见既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又兼顾了情理与法理的统一,有利于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矛盾化解,做到了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经充分评议,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作不起诉处理的意见。

举办案件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办案透明度的重要措施,既能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又能提高检察机关的公信力和监督的精准度。今后,船山区人民检察院将严格落实“应听尽听”要求,继续加大听证的力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