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切实保障行政复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以公开促公正、以听证促化解,3月6日上午,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司法局依法对一起因申请人对酒驾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引发的行政复议案,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此次听证会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全程规范有序、阳光透明,既是对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效的全面检验,也是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的具体实践。

本案中,申请人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库尔勒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申请人以“处罚过重、执法程序存在瑕疵”为由,向市司法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求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考虑到本案系道路交通管理领域典型案件,涉及酒驾认定标准、执法程序规范等群众普遍关注的法律问题,且申请人对执法细节存在较大异议,为全面查清案件事实、明晰法律适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办案团队经集体研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决定启动听证程序,以公开听证的方式审理该案。
在举证质证环节,被申请人围绕案件事实、执法过程、法律依据逐一进行陈述,现场出示了呼气酒精检测记录、血液检测鉴定意见、执法音视频资料、告知文书、送达回证等完整证据链,详细说明执法人员从现场查获、检测检验、权利告知到作出处罚的全流程规范操作情况,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对酒驾认定标准、处罚幅度进行释法说明。申请人就自身异议进行陈述,对部分执法环节提出疑问,双方围绕争议焦点逐一质证、充分辩论,听证主持人精准引导、把控节奏,确保听证围绕事实和法律有序开展。
听证结束后,复议机关将结合听证笔录、各方证据及陈述意见,通过对交警行政处罚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全面核查,及时发现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程序疏漏、法律适用不精准、裁量基准把握不规范等问题,并现场向被申请人指出。复议机关将有针对性地出具反馈意见,督促交警部门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执法流程、细化执法标准,强化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业务能力,有效提升交警执法规范化水平,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
此次听证会的召开,是库尔勒市司法局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提升行政争议化解能力的具体实践,也是推进阳光复议、法治复议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库尔勒市司法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行政争议“一升一降”工作目标,不断完善行政复议听证制度,对疑难复杂、涉众涉企、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全面推行“应听尽听”,以公开听证倒逼行政执法规范化,以公正审理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
通过公开听证,不仅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拉近了政府与群众的距离,更有力促进了行政执法单位进一步增强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服务意识,推动执法行为更加规范、执法方式更加柔性。同时,该案作为典型案例,也向全社会释放了严厉整治酒驾醉驾、守护道路交通安全的强烈信号,达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规范一线”的良好社会效果。
下一步,新疆库尔勒市司法局将持续巩固行政复议改革成效,不断健全行政复议听证机制,优化“复议+调解”解纷模式,推动更多行政争议在源头化解、在前端解决。持续加强与各行政执法部门协同联动,通过案件分析、问题反馈、执法监督等方式,助力提升全市依法行政水平。同时依托典型案例开展常态化普法宣传,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共同维护安全、有序、文明的社会秩序,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库尔勒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王泽方 张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