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的汉源湖畔,春和景明,暖意渐浓。女职工宋珊(化名)打开手机社保APP,刷到一年前到账的两万多元社保补缴记录,依然难掩欣慰。
时间回溯到2024年年初,宋珊在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某商贸公司车间工作时不慎摔伤。申请工伤待遇受阻后,宋珊3月份向汉源县总工会申请法律援助,在进行工伤索赔过程中发现了关键问题:该公司没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就不用交社保吗?”带着满心的困惑,4月份,宋珊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关系,仲裁委支持了她的诉求。公司不服起诉后,县法院判决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然而,生效判决并未换来社保补缴,公司的消极应对又让维权卡壳。
9月底,县总工会将该案件线索移交汉源县检察院。受案后,承办检察官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到工会调阅、复印法律援助案卷宗材料,查询宋珊社保缴纳情况,从法院调取民事判决书及生效证明,固定完善证据链条,查证该公司未给宋珊缴纳社会保险费。
“要让法律规定落到实处,还当事人公道。”10月份,汉源县检察院向县人社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对该商贸公司的相关行为进行处理。经县人社局督促,该公司依法为宋珊补缴了2万余元的社会保险费。这场始于工作意外的维权之路,在汉源县总工会、劳动仲裁、法院、检察院、人社等部门的接力守护下,画上了圆满句号。
个案的解决不是终点。汉源县检察院联合县总工会出台《法律援助全链条协作机制接力维护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合作办法》,构建起“工会法律援助+检察法律监督”的协同治理模式,让职工维权“少诉累、多安心”。
检察官说法:用人单位无论与职工是否签订有书面的劳动协议,只要存在真实的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解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