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四川讯 曾经的我,有很多光鲜亮丽的“头衔”:海军退役军官、市检察院检察官、省高速交警、国安部侦查员...
曾经的我,凭着这些身份,交往了很多女朋友,她们是:公务员、老师、事业单位职员…
曾经的我,以为只要“演技”在线,哄得这些女孩开心,就能靠她们的钱实现财务自由。
现在的我,是一名被告人,站在法庭上,听着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脑海里浮现出我的那些前任们...

“军官+检察官”的双重伪装
我的第一个女朋友小琪(化名)是一名公务员。第一次聊天,她就被我的军人气质吸引,还好我真的当了2年兵,这是我最好的“演技底子”。
我还特意从网上P了张帅气的军官照发过去,果然,她很快就被我“俘获”。再加上我现在是一名“检察官”,她更觉得我俩就是命中注定的一对。
后来,我随便编了个理由,她就给我转账6万多。我转手给她买了点小礼物,她就被感动了。
可惜好景不长,她妈妈觉得我的形象气质和谈吐不太像检察官,亲自去我编造的单位核实。我的人设崩塌,这段感情也画上了句点。

“完美公务员”的闪婚戏码
我的第二个女朋友小芸(化名)也是一名公务员,三十多岁,被父母催婚催得紧。有了之前的经验,这次我将“公务员人设”打造得更加完美。
短短两个月,小芸就和我领了结婚证。婚后,我开始编造各种理由要钱,她前前后后共计给我转款5万余元。
然而日子一长,我没有收入来源,最后她对我的身份还是起了疑心,甚至查到我的犯罪前科,我们就这样以离婚收场。

骗到最后的“国安部侦查员”
我的第三个女朋友小棠(化名)还是一名公职人员。结合前面的“教训”,我将套路全面升级。
我决定还是以军人形象“开路”,谎称是退役副团职军官,还偷偷把退役军人优待证上的“2年”服役期改成“22年”。
我猜想女孩都喜欢浪漫和深情,就编了个“赡养前女友父母十多年”的感人剧情。她果然被我的“善良专情”打动,当我开口借1万元给“前女友父母”作生活费时,她立马就同意了。
我们共同生活了一段时间,期间我编造的“市政府工作人员”“县发改局领导”“省高速交警”等身份被一一拆穿,但是最后编造的终极身份——“国安部侦查员”,帮我圆了所有的谎。
直到有一天,退役军人优待证上的“2”字掉色,她才终于从我的“剧本”里清醒过来。
不止于此...
别看我个子不高、皮肤黝黑,按照这样的“套路”,我还谈了好几个女朋友,她们都相信我编造的身份,被我骗了感情,也骗了钱。
为了得到钱,在与小棠交往期间,我甚至杜撰“显赫身世”:生父是部委高官,姑姑是省里大领导。我还一人“分饰多角”,冒充“生父”给她发微信,说我因为她提分手,回家路上出了车祸,“生父”正和“公安局、教育局局长”商量怎么处置,威胁她要么跳楼、辞职,要么“被弄伤”,她吓得陆续给我转了6万块…
“铛”!法槌重重落下的声音把我拉回了现实。此刻,我站在法庭中央,一只手握着忏悔书,一只手抹去止不住的眼泪,我好想告诉法官,如果能重来,我再也不想演别人了,可世上已没有后悔药!...
因被告人多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被害人(即“交往对象”)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信任,骗取多名被害女性的感情及财物,严重损害国家机关威信和形象,情节严重,同时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以及采取威胁、恐吓方法向被害人勒索财物,数额巨大,广安区法院以其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官提醒:
遇到自称“公职人员”“转业军官”的交往对象,记住这三步,远离骗局:
查证件 :要求出示工作证、军官证等官方证件,注意查看证件编号、防伪标识,必要时可向证件上标注的主管单位电话联系核实真伪。
验身份 :若对方称在政府、检察院、部队等单位工作,可登录对应单位官网查询人员信息,或前往单位办公地点实地确认,切勿轻信“不便公开”“保密性质”等托词。
防借钱 :公职人员执行公务有严格财务制度,不会以“个人急事”“项目周转”“保密经费”等理由向私人借钱,遇此类要求,可直接向当地纪检监察部门或公安机关咨询。
如发现疑似诈骗,务必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及时报警,别让真心成了骗子的“可乘之机”!
(作者:王名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