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石泉:院坝里的执行现场,让司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陕西石泉:院坝里的执行现场,让司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新春伊始,万象更新。近日,在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法院机关院子里,执行法官将办公桌“搬”到了阳光下,为一位行动不便的被执行人进行了一场“特殊”的现场接待。短短几十米的“位移”,不仅是一次工作地点的调整,更是司法为民理念在细微处的生动实践,这暖心的一幕被当地群众传为佳话。

2月24日,是春节假期结束上班的第一天,一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如约来到法院,因其腿部伤病、行动不便,难以进入办公区域办理相关手续。承办法官得知情况后,在法院院内为其开辟临时接待点,摆放桌椅、备好文书材料,为当事人提供“零距离”司法服务。

办理案件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释法明理,细致告知案件执行进展、权利义务及履行方式,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又充分考虑被执行人实际困难,避免其来回奔波、行动受限的不便。从办公室到院坝里,短短一段距离,拉近了司法与群众的心,当事人对承办法官全程细致周到、文明规范的服务非常满意。

据石泉县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新的一年,该院将持续把群众需求放在首位,坚持刚性执行与柔性服务相结合,以有力度、有温度、有情怀、有担当的执行工作,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与司法温情。(赵维锋 吕文涛 赵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