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源检察“啄木鸟”管理“啄”出高质效

泾源检察“啄木鸟”管理“啄”出高质效

如何将最高人民检察院“构建‘大管理’格局,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的要求,转化为基层检察院“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生动实践?近年来,泾源县人民检察院以打造检察“啄木鸟”品牌为牵引,探索出一条以数据为脉、以监管为刃、以责任为核的系统化管理新路,给出了最好的答案。

泾源检察依托“案管主导+业务配合+部门联动”数据管理协作机制,以案卡、文书、流程“三结合”审查法提升数据核查质量。通过“业务数据质量管理联络小组”开展常态化数据核查整改,针对普遍性、倾向性数据质量问题,以分析会商、培训指导等形式与业务部门开展研讨。全面落实“一取消三不再”要求,定期召开业务质效分析研判会议,引导各业务条线调整履职办案方向。注重对重点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重要业务态势的分析研判,通过探查业务数据背后体现的办案质效问题、法治问题、民生问题、社会治理问题,为找准新时代检察工作的重心和发力点提供决策参考。

充分发挥案件受理前沿作用,严格执行案件受理标准,加强与公安机关、业务部门的内外沟通,杜绝“带病”案件进入检察环节,为后续办案按下“加速器”,推动案件质量整体水平持续提升。聚焦“全面监督+提质增效”同频共振,动态开展案件质效“全面体检”,将流程监控、质量评查、业务数据管理有机融合的监督管理模式。做好法律文书、办案期限、重要案卡、系统使用等日常提醒指引,对办案人员讲解案卡填录错误、证据资料上传缺失、笔录记载失误等常见易发问题,促进办案全流程监管有温度、有力度、见实效。对于有重大社会影响、涉及敏感问题、当事人身份特殊案件,作为重点案件进行监控。协同检务督察部门开展办案时长、诉讼权益保障等专项监控,通过压实责任落实整改,提高办案效率。

健全和完善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制度机制,建立检察官自查、办案部门核查、案管部门统筹组织评查相结合的质量管理模式。通过评查发现司法行为不规范问题并第一时间反馈业务部门,及时跟进督促整改,引导把高质效办案的实体、程序、效果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规范依法履职保障和追责惩戒机制,统筹推进“管案”与“管人”相衔接,对发现的涉嫌违反检察职责的线索及时移送检务督察部门调查、处置,切实把“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的要求具体到每一个案件、每一个办案组织、每一名检察官。自觉引入外部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评查,全面推行检察听证,以公开促规范,以透明强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