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法官走访太阳山镇园区企业。本报记者 吴彩华 摄
2月24日上午,记者跟随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法官,驱车60多公里,来到设立在太阳山镇综治中心的共享法庭。
调解室内,法官坐在长桌中间,左侧是原告吴某,右侧是被告谢某某。这已是法官第二次调解了。
“今天天气冷,外面还刮着大风,你们双方赶来,应该都是诚心想解决问题。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法院可以直接判决。但是考虑到你们都是正常经营的企业,为了维护企业信誉,我们再次组织这场法庭调解。”法官翻开卷宗说。
“2023年6月底签的工程合同,我们进场打井,合同价5.1万元,约定工程完工后7个工作日就付清。可是活干完了,发票开了,税也交了,钱至今拖着不给。”吴某说着,从文件袋里抽出一沓纸,抖了抖,“这是合同,这是验收单,这是发票底联。到现在,一分也没见着”。
法官转向谢某某,语气平和:“谢经理,有没有不属实的地方?”
“活干得没问题,检测井也交付使用了,这个我们认。但工程量这块有点问题,井的宽度、深度有调整,他们没有来重新报量核账,所以付款拖了。上次你们调解后,我们双方对工程量进行了重新核算。”谢某某解释道。
“明明是你们的人告诉我正在走流程,我以为只是微调不影响总量,所以就等着你们付款。”吴某语气不悦。
“前期你们双方因为沟通不畅耽误了付款。既然又重新测量了,今天,你们现场核对一下新数据,看看还有没有问题。”法官趁热打铁说。
两人凑到一起,一张一张核对。5分钟后,两人抬起头。
谢某某抢先开口:“差价300多元,就按照原合同5.1万元付,多的算我们赔个不是。”
“不用,该多少就给多少。你们赶紧把账结清就行。”吴某摆摆手。
“你们两家,一家是干活的,一家是有活的,以后还有合作机会。”法官当场拟好调解协议,一周内付清5.1万元工程款。
门外,大风还在刮。屋里,两人的脸上都有了笑意。
据悉,太阳山镇园区内聚集能源化工、装备制造等企业174家。长期以来,买卖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排在前三位。2025年5月,红寺堡区法院在此设立共享法庭,已化解矛盾纠纷75件,调解成功率达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