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陵水法院巡回审判严惩滥伐林木 以案释法守护绿水青山

海南陵水法院巡回审判严惩滥伐林木 以案释法守护绿水青山

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打通环境资源普法宣传的“最后一公里”。近日,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到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湾岭法庭,开展环境资源案件巡回审判暨普法宣传活动,将生动的法治课堂搬到群众身边。

“现在开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敲响。巡回法庭公开审理了一宗滥伐林木案,被告人封某想在自家承包地内种植槟榔,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雇佣他人驾驶挖掘机清理承包地内的林木。经鉴定,被毁林地面积2.8457公顷,被毁林木树种为阔叶树,共计152株,林木蓄积量为71.4990立方米,出材量为42.8996立方米。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封某的行为违反了刑法相关规定,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滥伐林木,数量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滥伐林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中,被告人封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此次庭审吸引了百余名周边群众和基层干部旁听庭审。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案情向现场群众释明法律规定,阐明法律责任,让群众明晰行为边界与法律红线。下一步,陵水法院将持续推进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常态化,以司法之力守护生态安全,为海南高质量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邱进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