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烟花爆竹进入购销运输旺季。为保障公共安全与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公安局近期联合相关单位严厉打击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

2月9日凌晨,南北派出所开展沿线巡查工作时,发现一辆厢式货车轮胎异常下沉,形迹可疑。面对民警询问,驾驶员谎称车内运载百货。民警当即依法对车辆进行开箱检查,当场查获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26类共243件。
经查,驾驶员程某在未取得相关运输资质的情况下,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目前,程某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月10日,蒙泉派出所接镇交管站移交线索后,快速查处一起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案。
经查,涉事银色厢式货车装载烟花爆竹66箱,驾驶员覃某某及同车人文某某均无法提供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及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资质。二人从夹山镇某烟花公司购入烟花爆竹,计划运往临澧县佘市桥镇。
目前,覃某某、文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涉案烟花爆竹被依法扣押。

2月8日晚,永兴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后,迅速出击,在辖区某小区门口查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人员柴某。
经查,柴某为逗朋友孩子开心,在禁放区域违规燃放烟花。经民警现场警示教育,柴某已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并自愿接受处罚。
警方郑重提醒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务必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运输、存储烟花爆竹,严禁在禁放区域和时段违规燃放。从事运输、销售务必取得相应资质许可,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如发现相关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维护春节平安祥和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