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必新 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副会长、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十五五”规划建议为中医药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关岭自治县作为“药材宝库”,坐拥丰富中药、民族药资源,依托政策与平台优势,正处于转型关键期。当前中医药经济既迎来重大政策机遇,也面临传承创新不足、标准体系不健全、行业监管有待加强、市场融资困难等多重挑战,本质是法治供给与产业发展需求尚不完全适配。为此,需系统性构建法治赋能路径:以法治固根基,完善中医药领域法规体系;以法治优布局,引导产业规范集约发展;以法治强保障,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与市场监管;以法治搭桥梁,促进产学研用协同与银企对接;以法治促开放,推动中医药标准国际化与贸易便利化,从而形成高水平制度保障,护航关岭中医药经济行稳致远。
孙华璞 最高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二级大法官,中国行为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

我国已构建起覆盖中医药全流程的多层次法律体系,贯穿种植、加工、销售、诊疗各环节,要求从业者必须坚守知法守法底线。同时,中医药行业需善用法律武器,从专利、商业标志、道地药材、商业秘密四方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并通过行政、民事、刑事三种途径积极维权。针对师承人员资格认定、民办企业发展瓶颈、互联网诊疗等新兴场景治理问题,应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强化跨部门协同监管与执法,及时回应行业发展新需求。只有持续健全法治框架、提升监管效能,才能以法治力量规范行业秩序、激发创新活力,最终推动中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
程路 全国政协十一届委员、全国工商联原副主席

贵州关岭坐拥独特自然与民族文化资源,苗族、布依族等民族的医药知识与生态深度融合,形成底蕴深厚的关岭民族中医药体系,这既是传统医药瑰宝,也是带动农户增收、助力乡村兴旺的重要产业。关岭中医药需突破原材料供应局限,向产业链高端迈进:一是开放引领,借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零关税优势,打造“从田间地头到国际市场”全链条;二是联结民生,通过“企业+农户”等模式,让农民共享产业增值收益;三是科技赋能,融合智能、大数据优化种植、加工、营销等环节,提升产业现代化水平;四是优化环境,以法治保障产权与公平竞争,吸引民营资本投入;五是文化传承,将相关医药知识纳入地方教材,强化乡土教育。
李文燕 中国行为法学会总监事长、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原副校长

关岭自治县以法治建设为核心驱动力,通过出台专项民族医药发展条例,系统构建了全产业链模式,产业规模效应显著。其创新实践体现为三大路径:一是通过地方立法破解专业人才引进与培养的制度瓶颈;二是运用数字化治理手段实现全程追溯,保障药材品质与安全;三是建立多元协同共治机制,确保中医药产业发展红利惠及广大民生,形成了可推广的“关岭经验”。面向未来,需进一步深化“法治+科技”“法治+文化”的双融合模式,强化区域联动与合作。中国行为法学会将继续提供高水平的智力支持与决策参考,以更高水平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全程护航中医药产业实现创新与高质量发展。
梁相斌 《人民法治》杂志社社长、新华社北京分社原社长

中医药文化是中华智慧的结晶,汉字作为其核心载体,在《说文解字》等典籍中留下了丰富的中医药字汇,印证着中医药理论与实践的发展脉络。中医药典籍是这份智慧的集中沉淀,却面临着物理损毁、解读障碍与现代认知脱节等传承困境。传承中医药文化的同时,其法律保护刻不容缓。当前,中医药传统知识因群体性、传承性特征,与现有知识产权制度适配性不足,存在权利主体界定难、法律体系不完善等痛点。破解这一难题,需“文”与“法”双轮驱动:一方面推进中医药典籍数字化保护、人才培养与内容现代化转化;另一方面完善立法顶层设计、建立传统知识数据库、强化执法监管并推动国际协同保护,让中医药文化在新时代既守住根脉,又焕发新生。
左俊 关岭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局长、党组书记

关岭自治县坚持法治引领,以《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民族医药发展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为支撑,聚焦民族医药事业的民族医疗健康服务、民族医生规范管理、民族药材产业融合等重点环节,扎实推进民族医药改革工作。关岭自治县始终坚持以法治建设引导医疗机构、中药企业不断完善服务管理制度,建立“多位一体”监督格局;始终坚持产业整合,打通中药材产、研、供、销一体化市场,实现中医药一二三产业良性互动;始终坚持文旅带动,全面打造多元化健康服务体系,推动医、养、旅、文、体融合发展。未来,我们将深化法治融合,持续推动关岭民族医药发展条例保护民族民间医药资源,传承和发展民族医药文化、探索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新路径。
孙广远 《求是》杂志社内参部原主任

当前,国家“十五五”规划的产业政策必将进一步激发中医药市场的巨大活力,推动中医药产业加快发展。市场活力迸发与发展提速预示着中医药产业的大好前景,也会给不法行为带来滋生空间与可乘之机。大量的经验教训证明,中医药市场违法乱象是中医药产业发展不可忽视的巨大成本。因此,一方面要抓住用好中医药产业发展的历史机遇,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另一方面要抓紧抓好法治环境建设,为中医药市场健康发育、产业有序发展提供保障。良好的市场环境以良好的法治环境为依托,唯有以法治筑牢产业根基、优化发展生态,才能为中医药传承创新扫清障碍,使之行稳致远。
石明磊 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理事长

一是塑造知名品牌,通过推广规范化种植、建设“定制药园”,加强种质资源保护与创新,打造一批全国知名的道地药材品牌。二是完善政策保障,完善本省中医药发展的配套政策,在税收优惠、用地保障、研发补贴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开展精深加工和新药研发。三是推动产业融合,探索中医药与康养、文旅、科技深度融合,发挥贵州生态环境和民族医药文化优势,建设中医药康养小镇、民族医药博物馆,打造精品文旅线路,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提升产业科技含量。四是改进产品服务,开发中药药膳、化妆品等新产品,提升中医药服务保障水平,借助西部陆海新通道,拓展东南亚等国际市场。
彭建国 国务院国资委政策研究中心原副主任

党的二十大明确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以法治、科技、文化赋能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对此意义重大。中医药行业具有经验性、培育性等五大特性,面临监管适配不足、认知偏见等问题。对此,需从三方面发力:以法治赋能为首要,完善符合中医药特色的法律法规体系,规范全链条发展,摆脱核心困境;科技赋能推动现代化,借助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中医药数字化、标准化与国际化;文化赋能强化自信,立足新发展理念,宣传其绿色、普惠等优势,消除认知误区。中医药兼具传统底蕴与现代价值,通过三大赋能,必将突破发展瓶颈,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提供有力支撑。
申诚民 北京军区卫生部原副部长、北京相家慢性疾病服务中心主任

构建防治康管全链条服务体系,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关键。要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健康中国的战略部署,加强慢病综合防控,将中医药服务融入慢性病管理全流程,坚持中西医并重、防治结合;同时推进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加快中医药在基层的推广与应用。实践证明,中医调治慢病具有独特优势,在防病、诊疗协同、康复等阶段,以简便验廉的中医康复技术延伸至社区与家庭,有助于降低再入院率与社会成本。因此,应大力推行慢病全流程服务,实行系统连续的服务闭环模式,强化标准化方案与人才培训,推进智慧中医与远程协同,完善医保支付与质量评价制度,形成中西医协同、数智驱动、供给均衡的慢病治理新格局。
吴光胜 华讯方舟集团创始人、深圳太赫兹科技创新协会会长、格鲁吉亚国家科学院院士、俄罗斯自然科学院院士

太赫兹技术堪称重塑未来世界格局的关键力量,具有无损检测、指纹识别、强穿透力等独特优势,其频段与生物大分子振动频率相契合,可为中医药全链条精准化发展提供核心技术支撑。依托关岭优质中药材资源,太赫兹技术有助于深入挖掘地域药材特色,助力打造差异化产业品牌,应对传统检测效率与精度上的不足。未来,我们将持续以技术创新赋能关岭中医药产业升级,同时依托完善的法治体系筑牢质量保障防线,共同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让道地药材焕发更强生机。
陈伟 世界中医药联合会医疗机构管理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会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原书记

民族医学能够流传和开考,有以下几点基本要素:第一,有悠久的历史传统、丰富的经典文献、独特的理论与技术方法。第二,有一定规模的、独立的本民族医学的医疗机构,或者在其他医疗机构中开设有本民族医学的科室。第三,有一定规模的本民族医学的医疗从业人员。第四,有高等院校开设的本民族医学专业,课程体系健全、教材体系完备、师资力量充足,生源具有一定规模。第五,有本民族医学的政策保障体系等。建议目前未开考的其他少数民族医,地方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及《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医从业人员进行考核注册管理。
谈景旺 北京301医院原外科主任医师、中医博士

当前抗癌领域存在方向性难题:西医“重技术而轻整体”,易损伤机体且忽略系统平衡;中医“重理念而乏精术”,对肿瘤病理理解与标准化不足。为此,创立中西融合智能无创医学体系,秉持“中医为本、西医为用”理念,扬弃传统医疗模式。该体系以无创绿色技术为核心,涵盖保器官根治、热疗、免疫治疗、中药调理等九大策略,针对肿瘤“五虚”“五失衡”特征,通过气血调理、精准靶向等手段实现“标本兼治”。临床显示,该体系在肝、前列腺等多类肿瘤的灭活、降期切除及并发症缓解方面成效显著。推行“按疗效限价”模式,旨在避免过度医疗,为肿瘤防治提供安全、有效、经济的新路径。
杨锐 中国药膳研究会专家委员会主任、中国药膳研究会原会长

坚持“依法指导,依法发展”是中国药膳研究会的重要管理理念。尽管中医药膳为历代民众祛病养生作出过重要贡献,历代医籍文献中也有大量“食疗”“食治”等论述,但是随着国家有关法规对医事药事、食品安全管理的规约,中医药膳在实践中已经被分为食养药膳和食疗药膳两大类进行管理,工作中对两大类药膳主体、对象、宣传、推广等的界限区分,必须严格把握。当前,食养药膳这一利民利国利企业、极富市场潜力的产业大平台,正在健康中国建设、促进乡村振兴、加持产业发展、打造康养小镇等战略布局和发展规划中,打造“药膳一条街”、产品转型增值等的具体落地举措中,受到越来越广泛的重视、关注和期待。
曹明星 中国行为法学会财经专业委员会副会长,中央财经大学国家财经战略研究院党委书记、教授

在法治赋能中医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时代命题下,亟须通过合规筑基、金融赋能,让关岭的中医药资源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中药材期货交易的合规建设与金融创新,既是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法治赋能地方经济的生动实践。关岭中医药产业的发展,既需要合规框架的“保驾护航”,也需要金融创新的“添柴加薪”。新时代需要凝聚共识、深化合作,共同推动关岭中药材交易合规化、金融服务多元化发展,让云贵高原道地药材关岭集散中心成为撬动中医药产业升级的重要支点,为中医药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为民族医药产业的现代化、法治化进程贡献关岭力量!
马志毅 中国政法大学制度学研究院教授、中国实验室产学研协同创新平台专家委员会特别顾问

我国已基本形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等为主轴的中医药法治保障体系。为促进中医药事业与现代科学的融合发展,维护和促进人民健康,提出如下建议:第一,在制度设计上将中医药经济融入“大健康”事业,鼓励发展天然产物药产业,营养学派生产业,生物学、细胞学与分析生物技术相结合产业,干细胞(再生医学)产业,康养产业等支柱产业,为中华民族和全人类的“大健康”目标作出独特贡献。第二,构建制度性优势,进一步促进电子信息+中医药、电子材料+中医药、电子设备+中医药等领域的研究开发。第三,依法保护中医药经济的知识产权。
王红续 中共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院原党总支副书记、教授,中国外交研究室主任

加强中医药发展的法治保障,要从以下几方面发力:第一,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的配套制度细化,加快中医药标准体系建设,并与国际标准对接;第二,强化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激励,支持中医药制剂工艺创新与二次开发;第三,优化监管体系保障服务质量;第四,加强中医药人才与传承保障,对少数民族中医药(关岭苗医药),更要加大法治保障力度,完善师承教育与院校教育相结合的制度;第五,推动中医药发展的国际化法治协作;第六,强化执法与司法保障,推动设立中医药专业法庭或合议庭。要通过系统立法、严格执法、专业司法及国际合作,构建覆盖全产业链、全生命周期的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网络。
张荆 中国行为法学会财经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北京工业大学法律系原主任、教授

苗医药作为中医药瑰宝,其发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为重要法律依据。发展苗医药需多举措推进:一是强化传承保护,给予传承人合法地位,保护其知识产权;二是推动典籍编撰,以关岭自治县为中心收集各地苗医药方,编制《苗医药典》,为其符合国家标准、走向全国及世界奠定基础;三是拥抱数字时代,借助现代科技实现苗医药文字化、数据化与量化;四是明确自身特色,深入研究苗医药与汉方药、藏药等的差异,聚焦鲜草药应用、喀斯特地貌药材等核心特质,构建独立体系。苗医药发展前景广阔,但需落实大量具体工作,方能实现高质量发展。
钟绍伟 粤港澳大湾区创新竞争力研究院执行院长

法治是推动中医药产业从资源优势向发展优势转化的核心支撑,更是保障区域中医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结合粤港澳大湾区实践经验,关岭需立足民族道地药材资源禀赋,从三方面强化法治赋能:一是构建精准适配的政策法规体系,出台民族道地药材保护与集散中心发展专项细则;二是建立全链条协同监管机制,通过部门联合执法、数字赋能监管、行业自律共治,规范产业运行秩序;三是打造创新导向的法治保障生态,强化传统技艺创新与产学研协同创新的权益保护。同时,建议推动关岭与粤港澳大湾区开展标准对接和资源互补,实现“大湾区技术+关岭资源”深度融合,打造民族地区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典范。
叶国志 北京中周法律应用研究院执行院长

发展与保护好关岭苗医苗药产业,是促进关岭区域经济持续增长、造福百姓的重要渠道。为此,一是要注重道地药材的知识产权保护,形成品牌转化能力,提升品牌价值。二是要充分挖掘关岭苗医苗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潜力,全面展示其特色,尊重区域特色医疗传统。三是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积极发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势,探索因地制宜的苗医苗药地方治理法规和治理模式,推动产业健康发展。
柏文喜 中国行为法学会财经专业委员会副会长、众和昆仑(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需要推动苗医药传统秘方的资产化,从注册与审评互认角度把苗医经验数据化,把民间信任转化为行业标准,进而完成确权、估值和资本化;通过育苗、拔节、繁茂、并购四步,把苗医药企业送到适合的资本市场层次,通过金融工具引导资金精准支持苗医药产业;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培育人才和中介机构,推动政府与市场协同等,让资本“愿意来、留得住、退得出”,从而驱动苗医药产业升级与可持续发展。
于锦江 中国行为法学会财经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

首先,要着力提高中医药从业者的法治素质,确保在诊疗、用药等全流程中依规行事。中国行为法学会财经专业委员会对关岭的定点调研与长期关注,为中医药法治建设提供了专业支撑,其学术资源与实践经验能精准破解中医药法治建设中的难点问题,是法治赋能中医药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让法治精神真正融入中医药传承创新的各环节,为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李国敏 中央党校外交学博士、中国国家创新与发展战略研究会创新发展部副主任

中医药国际化仍面临深层困境:一是法律政策壁垒,中医执业资格与中药注册标准难获广泛认可;二是文化认知差异,中医整体观与西方实证医学之间存在范式隔阂;三是质量标准体系与国际接轨不足,安全性与有效性常受质疑;四是海外布局较为分散,缺乏本土化产业生态支撑;五是复合型人才与可持续资金短缺。中医药需要主动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推动标准互认;以现代语言和科学证据促进文化理解;推动产业本土化与生态建设;加强人才培养与市场化运作。
杨立志 关岭自治县民族医师协会会长

地方民族医师行业协会可以从法规宣导、标准建设、会员管理和自我监督等方面,引导会员合法合规地开展业务:一是通过协会集中组织开展政策解读与培训,帮助会员准确理解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以及行业相关标准的最新要求。二是准入监督与合规经营,要求协会会员必须严格遵守协会章程、维护协会权益,引导会员努力提升产品质量与服务质量。地方民族医师行业协会通过标准引领、培训赋能和服务支撑,帮助会员在守住法律底线的同时,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
李铜 关岭自治县苗医苗药协会会长

关岭正积极践行传承好、发展好中医的指示。作为民族医药立法先行者,其政策完善,已认定千余名民族医生、备案238家医馆。关岭自治县苗医苗药协会汇聚近4000名会员,搭建交流合作平台。此次中国行为法学会法治赋能关岭中医药经济高质量发展研讨会,是强劲的东风。关岭自治县苗医苗药协会将借此契机,加强行业法治自律,提高全体会员学法守法用法水平,推进关岭民族医药法治建设健康发展。
张保国 中国行为法学会财经专业委员会副会长

由于部分国家长期对我国中草药资源进行系统性考察与掠夺,我们必须从国家战略高度采取紧急立法与行政措施:一是推动完善中医药传统资源保护与利用相关法律法规,将道地药材、经典名方等实行严格出境管制与溯源追责;二是规范和引导国际合作,保障关键生产基地与种源安全;三是构建以我国为主导的全产业链体系,确保中医药优质资源优先服务本国健康事业。
高利 中国行为法学会财经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北京华信宏景税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宣传,让全社会、全人类了解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二是建立完善的法治保障体系,建立完善的法治体系和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是中医药发展的基础保障;三是建设诚信体系,诚信体系是社会道德的基石,是所有人立身的根本,中医药行业更要成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榜样;四是中医药发展的商业运营思考,在有基础的地区建立全国性的中医药交易市场和结算平台。
王良义 中国行为法学会财经专业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主任医师

由政府、卫健委、高校、当地苗医苗药工作者,探索绘制具有地方特色的苗药资源分布图谱,形成现代版“本草纲目”,这是一项意义深远的工程。注重从民间收集苗医苗药有效药方并进行科学验证,加强专病特效药的寻找验证。统筹苗药种植与人工采集,加强对稀有、长生长周期药草的保护,并研究名贵药材的异地引种栽培。推动苗医药体系向着更加科学化、系统化与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吴杰 知名中医、关岭自治县江溪民族医馆负责人

中医法治建设,法学会赋能当然很重要,具有指导和推动作用,但还有两点同样重要:一是执业医师的素质规范,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规可合。二是关岭自治县苗医苗药协会和民族医师协会的行业自律。要敢于迎接挑战,正视困难,提出问题,快速地解决问题。这既严格符合法理规范,又有效促进关岭民族医药发展。(本文图片由中国行为法学会财经专业委员会提供)
【本文刊载于《人民法治》杂志2026年2月上(总第219期) 学术动态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