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文昌市检察院联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市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举办业务培训

海南省文昌市检察院联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市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举办业务培训

为深入贯彻落实“府检联动”工作机制部署,推动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深度融合、协同发力,共同助力法治政府建设,2月6日,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中共文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文昌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举办“文昌市学习贯彻《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暨府检联动机制业务培训”。文昌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杨军作专题讲解,各镇政府和各有关行政部门业务骨干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杨军解读《文昌市人民政府 文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实施意见》,阐述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的背景与意义,说明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特点在于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和检察机关各自职能优势,整合执法司法资源,形成治理合力。同时结合所办理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详细讲解了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的主要内容和重点工作——通过深化执法司法联动协作,加强社会治理,优化营商环境,合力维护社会稳定;积极探索“依法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新模式,并加大普法力度,助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本次培训是文昌市检察院主动融入法治政府建设大局、积极拓展府检联动深度广度的具体举措。下一步,文昌市检察院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持续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常态化、制度化联系,细化协作配合流程,推动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取得更多实质性成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保障文昌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韩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