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阳市高新区法院:善意执行刚柔并济 强制腾房促案结事了

河南省南阳市高新区法院:善意执行刚柔并济 强制腾房促案结事了

为坚决维护司法权威,保障申请执行人债权实现与买受人合法收房权利,有效破解执行难题、兑现胜诉权益,2026年2月7日,河南省南阳市高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范元军周密部署、靠前指挥,带领执行干警依法开展集中强制腾房专项执行行动。

集合动员

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某支行与被执行人李某林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李某林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为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债权得以实现,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李某林名下涉案不动产启动司法评估、拍卖程序,在案件执行过程中还了解到该房屋实际占有、使用人为被执行人李某林的表哥李某东,在沟通无果后,该房产经公开网络司法拍卖后顺利成交,买受人已足额缴纳全部拍卖款项,房屋产权变更手续依法办理完毕。

房产成交并完成权属转移后,买受人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及时向法院提出房屋交付申请。法院执行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买受人收房权益与案件执行进度,先后通过近百次的电话通知、短信通知督促被执行人李某林主动履行腾房义务,劝导其自觉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按期清空房屋内物品并完成交付。但被执行人李某林置生效法律文书与法院通知于不顾,反复以家庭困难、物品搬运不便、寻找临时住所耗时较长等各种理由推诿拖延,长期占据涉案房屋拒不搬离,导致买受人迟迟无法收房入住,合法权益持续受损,案件执行一度停滞。

2月7日一大早,执行队伍抵达现场后,范元军庭长始终坚持依法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相结合的工作理念,并未立即采取强制措施,而是第一时间拨通被执行人李某林及实际占有人李某东的电话,耐心释法明理,明确告知其拒不腾房的法律后果,详细告知当日强制腾房的执行方案与工作安排,多次劝说李某林、李某东主动到达现场配合执行,最大限度给予其自行处置个人财物、配合交付的机会,体现司法执行的人文关怀与柔性温度。但被执行人李某林仍谎称身处外地老家、路途遥远无法赶回,拒绝到场配合,刻意逃避执行义务。

在多次善意劝导无果、被执行人明确拒不到场的情况下,范元军庭长当即宣布启动强制腾房预案,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规范执行。为确保执行过程公开、公正、透明,切实保障当事人财产权益不受损害,法院特邀公证处公证人员全程到场见证、监督,对房屋内家具、家电、生活用品、装修附属物等所有物品逐一清点、登记造册、拍照固定,全程录音录像留存证据,做到物品去向清晰、执行流程可溯、财产安全可控。

就在腾房工作有序推进、房屋主体物品正在清空之际,本院再次联系被执行人李某林及其表哥李某东,告知其拒不配合的不利后果以及因不利后果产生的不必要支出后,被执行人李某林的表哥李某东突然赶到现场,声称案涉房屋虽登记在李某林名下,但实际出资、实际占有使用人均为其本人,屋内装修、家具、家电等全部财物均由其出资购置。

面对突发情况,范元军庭长沉着应对,一方面安排执行干警维持现场秩序,防止矛盾激化;另一方面现场向李某东细致讲解民法典、民事诉讼法、强制执行相关法律规定,明确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准,法院依法处置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符合法律规定,同时告知其阻碍法院强制执行的不利后果。

李某东在现场看到房屋已基本腾空、强制腾房工作已接近尾声,在执行人员的反复劝说下,清晰认识到阻碍执行、拖延交付已无任何意义,积极配合执行干警完成剩余物品搬离、协助装运等收尾工作,为便于腾房也愿意放弃一些杂物,不要求搬运。随后,李某东现场与其表弟李某林取得联系,全面告知执行现场情况与法律后果,主动牵头协调双方矛盾纠纷。

经过执行干警现场居中调解、耐心沟通,被执行人李某林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与拒不履行的法律责任,当场与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某支行就剩余欠款清偿、案件后续履行等事宜达成一致和解意见。

 至此,这起因拖延腾房引发的强制执行,在高新区法院执行团队规范高效的执行举措下,顺利完成强制腾房与房屋交付工作,小区内居民及物业也对法院刚柔并济的强制执行作风给出高度赞誉。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案件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既彰显了人民法院攻坚克难、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坚定决心,又践行了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吕纪春 王宪 李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