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这笔钱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也让我们放下了多年的心病。”申请执行人孟某接过赔偿款时,眼眶泛红。与此同时,被执行人姜某的亲属紧紧握住执行法官的手,连声道谢:“没想到法院能这么体谅我们的难处,给了我们喘息的机会。”近日,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化解一起特殊执行案件,在身患重度肢体残疾的被执行人与急需欠款的申请执行人之间架起沟通桥梁,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让冰冷的法律文书化作温暖的司法实践。
基本案情
这起案件的源头要追溯到十五年前的一起买卖协议。被执行人姜某购买车辆后,始终未给付购车款。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姜某给付孟某车款共计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姜某因家庭困难未能按期履行,孟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姜某的财产状况进行全面核查,结果却让人揪心:姜某名下无房产、无存款、无车辆,仅有一个每月发放低保金的银行账户。进一步实地走访调查后,法官了解到更特殊的情况:姜某患有严重疾病,日常生活需依靠拐杖辅助,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仅与其父亲相依为命,加之常年需要服药治疗,家庭经济十分拮据。“法律是刚性的,但执行可以有温度。”承办法官深知,若简单采取冻结低保账户、纳入失信名单等强制措施,不仅难以实现执行目的,还可能将姜某一家推向绝境,激化双方矛盾;但若放任不管,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无法得到保障。明水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转变执行思路,将工作重心从“强制执结”转向“矛盾化解”,全力寻找兼顾双方利益的最优解。

为全面掌握案件情况,执行法官多次前往姜某家中走访,查看其居住环境、身体状况,与姜某及其亲属深入沟通,了解其实际困难与履行意愿。得知姜某并非故意逃避执行,而是确无履行能力,且其亲属有代为履行的意愿但经济条件有限后,执行法官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背对背”调解,一方面耐心倾听申请执行人孟某诉求,安抚其情绪;另一方面详细告知姜某的身体状况、家庭经济情况及实际履行困难,出示相关调查材料。与此同时,法官还联系了当地村委会等部门,共同参与调解工作。村委会干部主动协助核实姜某的家庭情况,残联则为姜某提供了相关帮扶政策咨询,为其后续生活提供支持。在多方力量的共同努力下,被执行人姜某的亲属通过向亲友借款、变卖家中闲置物品等方式,终于筹措到款项。而申请执行人孟某在了解到姜某的实际困难及法院的努力后,也深受触动,自愿放弃了利息的请求。
这起特殊执行案件的成功化解,不仅让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实质性保障,也让被执行人感受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下一步,明水法院执行局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不断探索创新执行工作方式方法,用善意文明执行化解更多“执行难”问题,让每一起执行案件都能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