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岁末年初安全风险防控,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近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清河分局治安大队联合清河派出所组织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召开安全培训会。

培训会上,民警结合典型案例,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重点条款进行解读,明确经营许可、禁售禁放范围及违法责任。培训强调,运输储存须分类分区、远离热源火源,严禁与易燃易爆物品混存。针对经营场所,详细讲解安全条件、存储规范与消防要求,纠正货物堆放、器材配置、警示标识设置等方面常见问题,引导经营者牢固树立“合法经营、安全第一”理念。

会上,参会经营者逐一签订《烟花爆竹安全经营责任状》,进一步明确经营主体责任和安全管理要求,经营者表示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制度。下一步,清河分局治安大队将联合派出所加大检查力度,实施常态化监管,依法打击违法违规经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