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每日40分钟“刑法小课堂”促“青蓝共进”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每日40分钟“刑法小课堂”促“青蓝共进”

叮铃铃——“刑法小课堂”开课啦!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每日利用40分钟时间,组织学习兴趣浓厚、自愿参加的刑检人员常态化开展刑法学习活动,以“青蓝工程”为抓手,让“老公诉人”传经送宝、新同志勤学善思,奏响干部队伍阶梯性培养的“奋进曲”。

小课堂上,“青蓝互动”的浓厚氛围成为“进击的公诉人”的生动缩影。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化身“金牌讲师”,结合自身多年办案实践,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晦涩的刑法条文、司法解释,把复杂的理论知识转化为“接地气”的案例分享,从常见罪名的认定边界到办案中的易错点、混淆点、难点,逐一拆解、细致讲授。“这个罪名在实务中很容易和其他罪名混淆,我给大家分享两个印象深刻的案例,大家一下子就能分清了……”老同志的讲解干货满满,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温度。

年轻同志主动发问、积极探讨,围绕课堂内容结合自身工作困惑交流想法、碰撞思路,以勤学善思的姿态践行“进击的公诉人”的奋进底色。“这个司法解释最新的修订要点,在实际办案中该怎么精准运用呀?”面对年轻同志的提问,老同志耐心答疑、倾囊相授,手把手指导办案技巧,帮助年轻同志快速补齐理论短板、积累实践经验。课堂上你问我答、互帮互学的氛围十分热烈,40分钟时间被充分利用,成为“青蓝共进”的优质学习平台。

此次依托“刑法小课堂”开展的学习活动,是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深耕“进击的公诉人”刑检品牌建设的具体举措,活动以系统性梳理学习为核心,紧扣工作实际设置学习内容,既覆盖刑法基础理论,又聚焦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更新动态,让参与人员在碎片化时间里实现“精准充电”。同时,通过“以老带新、以新促老”的良性互动,进一步强化队伍的阶梯式培养,让老同志的经验优势与年轻同志的活力优势有机结合,有效提升队伍整体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

如今,每日40分钟的“刑法小课堂”已成为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刑检部门淬炼“进击的公诉人”的特色课,参与人员纷纷表示,这样的学习形式灵活高效、实用性强,既能利用碎片时间给自己充充电,又能在新老结对中快速成长。(杨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