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到账了!我这颗悬着的心总算落了地,一下子就热起来了!”近日,一笔1.6万元的司法救助资金汇入申请执行人杨某的银行账户,这笔暖心款,让正为二次手术费用犯愁的杨某终于舒展了紧锁多日的眉头。

办案现场
事情要从2023年6月21日傍晚说起。赵某驾驶小型轿车沿双辽市辽河路由东向西行驶,行至发改局门前路段时,与由北向南横过马路的行人杨某相撞。事故造成杨某倒地受伤、车辆受损,赵某却不顾伤者安危,驾车逃逸。更不幸的是,倒地的杨某又被后方驶来的车辆二次碾压,伤情进一步加重。经交警部门依法认定,赵某对本起事故负全部责任,杨某无责任。
吉林省四平市双辽市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判令赵某赔偿杨某医疗费22796.29元、后续治疗费65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4650元、营养费1350元,各项损失合计40466.29元。扣除赵某前期垫付的22000元,其仍需向杨某支付赔偿款18466.29元。
判决生效后,赵某未主动履行给付义务。2024年2月,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正式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第一时间通过线上查控系统对赵某的财产进行全面核查,却未发现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此后,干警多次传唤赵某,向其释法明理、讲明利害,赵某虽表示愿意配合,却迟迟未能补齐剩余赔偿款。
为解杨某的燃眉之急,执行干警随即转变思路,对赵某的线下财产展开地毯式核查。经查,赵某已离婚,与年幼的孩子、年迈的母亲挤在街边一间简陋的出租屋内,仅靠打零工维持基本生计,确属执行不能的情形。
一边是申请执行人杨某亟待手术却筹钱无门的窘迫,一边是被执行人赵某确无履行能力的现实困境。执行干警没有就此止步,而是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对接当地政法委及上级法院,为杨某启动司法救助申请程序。在相关部门的协同推进下,这笔1.6万元的联合拨付救助资金快速获批。
时值新春佳节将至,杨某特意拨通执行干警的电话,语气里满是欣喜与感激:“这下不仅能顺利做手术,还能安心过个好年了!”这笔及时的救助金,不仅解了杨某的燃眉之急,更让他在年关将至时感受到了司法的浓浓暖意。
群众利益无小事,司法救助显温情。下一步,双辽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将持续坚守司法为民初心,聚焦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致困且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的案件当事人,精准落实司法救助政策,确保救助资金用在“刀刃”上,让司法的暖阳照亮每一位困境当事人的生活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