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四川讯 原告唐甲与被告唐某乙的民间借贷纠纷,经岳池县人民法院调解后,于近日履行完毕。承办法官点赞回应双方的友善守信,当事人也表达着感谢。

2024年10月,被告唐某乙向原告唐甲借款5万元,约定当月底还清,并出具了《借条》。当月,唐某乙还款4万元。原告唐甲多次催要剩余的1万元未果,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梳理案情,了解到被告并非刻意拖欠,而是面临短期经济压力,且有分期还款意愿。鉴于双方原本系朋友,为快速、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承办法官在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开展调解工作。
承办法官向双方阐明,借贷往往基于彼此信任,若确实存在经济困难,可协商制定还款计划,这样既能提高解决纠纷效率,也有助于修复双方关系。2025年3月,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约定被告分期偿还剩余欠款。
此后每月,被告均主动通过线上方式按时还款,直至2025年12月全部结清,承办法官也见证了案后履行的全过程。
这起纠纷的顺利化解,既体现了当事人在调解后恪守承诺、自觉履行的诚信精神,也展现了法院调解工作在化解民间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中的重要作用。通过情、理、法相结合的调解方式,不仅明确了双方权利义务,有效定分止争,更引导公众树立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了司法公信力,传播了法治正能量。
(岳池县法院 张鑫、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