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苏市人民法院哈图布呼人民法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传递司法力度与温度

新疆乌苏市人民法院哈图布呼人民法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传递司法力度与温度

近日,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人民法院哈图布呼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受害责任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凭借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不仅推动保险公司大幅提高伤残赔付比例,还促使用工单位自愿支付额外补偿,最终促成三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充分彰显司法的民生温度。

劳务作业遭意外,赔偿协商陷僵局

2024年9月,原告苏某承包被告乌苏某棉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棉花加工项目。该棉业公司为苏某在保险公司投保雇主责任险,保险合同约定,若被保险人构成伤残,保险公司将按赔付金额的1%进行赔偿。

2024年11月,苏某在工作过程中,不慎被车间机器设备砸伤右手。经专业诊断,苏某为掌骨骨折,伤情构成十级伤残,此次受伤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2.785万元。事故发生后,苏某与棉业公司、保险公司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2025年3月,苏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因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服,最终向乌苏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官倾力巧斡旋,释法明理破困局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优先采用诉前调解模式,力争从源头化解纠纷。调解初期,保险公司严格依照保险合同约定,坚持仅按照1%的比例支付伤残赔偿金。该赔付方案与苏某的实际损失、法定赔偿标准差距悬殊,苏某明确表示无法接受,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停滞。

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目标,承办法官多次组织三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一方面,法官向保险公司详细阐释相关法律法规,梳理同类纠纷的司法判例,客观分析案件事实与保险合同约定之间存在的公平性争议,引导保险公司立足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践行企业社会责任、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的角度,重新拟定赔付方案。另一方面,法官与乌苏某棉业有限责任公司深入沟通,明确其作为劳务作业的实际组织方与管理方,应当承担的现场安全管理责任以及对应的法律后果,推动企业正视自身责任。

赔付方案获优化,三方和解促共赢

在承办法官的反复沟通、耐心协调下,调解僵局最终被打破。保险公司同意将十级伤残赔付比例由1%提高至4%,相较于原赔付方案,增加赔付金额2.4万元。乌苏某棉业有限责任公司也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自愿在保险理赔款之外,另行向苏某支付1.1万元补偿金,以实际行动表达对伤者的关怀与慰问。

这场原本可能历经漫长诉讼、耗费大量时间与精力的索赔纠纷,在法官的倾情调解下圆满落幕。苏某对最终的调解结果十分满意,三方当事人当场签署调解协议,握手言和,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本案中,承办法官将调解理念贯穿案件处理全过程,既高效化解了基层矛盾纠纷,又通过实打实的权益保障,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新疆乌苏市人民法院将持续聚焦提升司法服务质效与司法公信力,不断优化调解工作机制,深耕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在严格公正司法的同时,积极传递司法温情,努力让每一份裁判文书、每一次调解工作,都兼具司法权威与民生温度,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沈建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