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宣告是社区矫正工作的起始环节,其规范性和合法性对整个社矫过程的顺利实施至关重要。为推进新一年的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2026年1月27日,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孙犁前往洮北区司法局,参加区司法局组织的社区矫正对象入矫宣告活动,依法对社矫对象入矫宣告活动进行全程监督,严把社区矫正“入口关”。
宣告过程中,洮北区司法局工作人员核对了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向入矫对象宣读相关法律文书,告知矫正期限以及接受社区矫正期间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应当遵守的事项以及违反规定需要面临的法律后果。洮北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干警向现场社矫对象讲解了检察机关在社区矫正执法活动中的法律监督职责,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正确认识社区矫正刑罚的严肃性并遵守各项社区矫正相关规定,教育社矫对象要认识到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增强法律意识,端正思想态度,服从社矫机构的管理,严格遵守请假等相关制度。
检察机关对社矫对象入矫宣告环节的监督,是保证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维护刑罚执行严肃性和公正性的重要环节。接下来,洮北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将继续加强与洮北区司法局的协作配合,采取多种方式增强社区矫正工作参与度,加强对社区矫正各环节的法律监督,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依规进行,推动洮北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走深做实。(雷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