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综治大讲堂第十五期开讲:以“法”解忧 以“典”润心

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综治大讲堂第十五期开讲:以“法”解忧 以“典”润心

  1月23日下午,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综治大讲堂第十五期如期开讲。本期讲堂邀请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政协委员、河南大为律师事务所主任 刘宏羽,以“民法典”为主题进行讲解。系统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核心内容与基层实践应用,重点围绕婚姻家庭、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群众关切的问题展开讲解。城区各办事处的社区治保主任参加培训。

活动现场

  刘宏羽首先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编纂背景与重要意义。他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我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整合了原有九部单行民事法律,共1260条,涵盖民事生活的各个方面,是基层调解和治理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编纂工作历时五年,旨在构建更加系统、完善的民事法律体系,适应新时代国内外发展需求。

  在婚姻家庭领域,刘宏羽详细讲解了结婚的法定条件与禁止情形,包括年龄要求、禁止近亲结婚等,并区分了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适用情形。他特别提到,1994年之后未经登记的事实婚姻不再受法律保护,提醒群众注重婚姻登记的法律效力。重点介绍了协议离婚“冷静期”的设置,以及诉讼离婚中“感情破裂”的认定标准,提醒公众理性对待婚姻关系。

  财产与债务问题是离婚案件中的焦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但一方隐藏、转移或挥霍财产的行为将影响分配结果。债务方面,只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经双方同意或追认的债务才属于共同债务,债权人需承担举证责任。

  本期大讲堂内容贴近基层实际,案例丰富、讲解生动,为与会人员处理常见民事纠纷提供了清晰的法律指引。通过此次学习,进一步增强了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开展调解、服务群众的能力,有助于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吕纪春 袁永强 刘森 白晓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