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人民法院历经三次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因酗酒引发的离婚纠纷。德某与孜某于2013年7月登记结婚,携手走过十二载,育有一双儿女,最终在法院“调解前置+修复冷静期”机制介入下,于2026年1月20日撤回离婚起诉,濒临破碎的家庭重归圆满,彰显了家事审判“修复优先、守护未成年”的价值导向。
十二年婚姻曾满是温情,却被德某日益严重的酗酒恶习击碎。其饮酒从偶尔小酌沦为每日必饮,酒后动辄辱骂家人,孜某长期在恐惧中煎熬。一次亲友喜宴上,德某醉酒后恶语相向,成为婚姻破裂的导火索。孜某遂于2025年10月正式提起离婚诉讼,并提交十余段视频、聊天记录,佐证德某酒后失态行为。
承办法官秉持家事案件特殊审理原则,摒弃“一判了之”,于2025年10月15日组织双方首次调解。调解中,孜某态度坚决,德某以工作压力大为由辩解,双方情绪对立。法官避开争议焦点,以“子女成长诉求”为切入点引导二人反思,最终促成双方进入修复冷静期。
冷静期让德某幡然醒悟,主动戒断酒瘾、弥补家庭。2025年12月5日第二次调解时,德某作出悔改承诺,请求修复家庭。为检验诚意,法官经双方同意延长冷静期,德某以实际行动践行承诺,每日接送子女、陪伴照料,在孜某生病住院期间承担照料责任与医药费,逐步消融孜某心中隔阂。
2026年1月20日,双方迎来第三次调解。德某牵着孜某的手到庭,主动提交撤诉申请。从首次调解至撤诉,近三个月的温情调解,无冰冷判决,唯司法担当。承办法官古丽孜拉·排祖拉表示,家事审判的核心不仅是定分止争,更在于以司法温度修复情感纽带、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如今,这个家庭重归和睦,司法温情为濒危婚姻筑起修复桥梁,践行了“以和为贵”的司法理念。(古丽孜拉·排祖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