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积年薪“愁”一日解

四人积年薪“愁”一日解

四川威远县法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指导调处矛盾纠纷的法定职能“向外延伸”,注重在诉源治理中提升履职能力,既抓末端、治已病,更抓前端、治未病,把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通过人民法庭这座“枫桥”让纠纷消弭在萌芽状态。

“没想到法官在春节前就把工资的事彻底解决,可以安心回家过年了!”

解了薪“愁”的4名农民工脸上洋溢着喜悦,离开了龙会法庭。

近日,威远县法院龙会法庭一次性成功调解四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四起纠纷得到了圆满处理,也让农民工得以安心过春节。

基本案情

2023年7月至12月,谭某、张某、李某彬、李某万受雇于许某,从事钢结构安装和焊接等工作。截至2024年9月2日,经谭某等人与许某结算,明确许某拖欠4人工资共计52600元。后谭某等人多次联系许某,许某以各种理由拖延推诿,到后来甚至拒接电话,谭某等人于是诉至龙会法庭。

调解过程

案件受理后,面对玩起“消失”的被告许某,龙会法庭干警通过电话短信留言、多次拨打电话、添加微信等方式,终于成功联系上了许某。考虑到双方债权债务清楚、争议不大,案件承办法官刘骏以此为契机,提前介入双方沟通工作,并通知各方当事人于次日到龙会法庭组织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充分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后,耐心向许某释明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拖欠农民工工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告知谭某等4人许某当前面临的资金周转困难情况,引导双方互谅互让、换位思考和依法维权。经过案件承办团队的不懈努力和反复协商,最终双方就欠薪数额和支付期限等核心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当场签署了调解协议书,4起纠纷当日高效化解。

典型意义

春节前后是劳务报酬纠纷的易发期,能否妥善快速处理拖欠劳务欠薪等民生案件,关系到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及时兑现和社会和谐稳定。在此提醒广大劳动者,要妥善保管好劳动合同,遭遇欠薪时注意留存沟通记录等关键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理性维权,切勿采取过激行为;也呼吁各类用工主体,诚实守信经营,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威远县法院将深入践行“如我在诉”理念,更加注重发挥基层人民法庭调解优势,尽最大努力实现案结事了,让公平正义在寒冬中温暖人心,守护人民群众安心过年。

(供稿:龙会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