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昭苏县人民法院:一条抖音短视频引发的名誉权纠纷

新疆昭苏县人民法院:一条抖音短视频引发的名誉权纠纷

朋友相聚小酌本是寻常事,但却因一条抖音短视频险些让多年友情破裂,1月12日,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昭苏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因抖音短视频引发的名誉权纠纷案件。

阿某和赛某是多年的朋友,2025年12月15日,阿某与妻子争吵而心情烦躁,为宣泄情绪,阿某邀请好友赛某到家中喝酒。阿某妻子因心情不悦,当场斥责二人,并将两人醉酒的状态拍摄后发布到个人的抖音账号上。

次日,赛某刷抖音时看到该视频,视频里自己的窘态被公之于众并引来他人的嘲笑和指点,让赛某既难堪又气愤。他找到阿某及阿某妻子讨要说法,阿某当场删除了妻子抖音账号的视频并向赛某赔礼道歉。但阿某妻子却拒不赔礼道歉,双方为此发生争执。2026年1月6日,赛某向昭苏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阿某妻子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凭什么道歉,发抖音是我正常且合法的行为,视频只是分享一下真实感受!”阿某的妻子说。

“视频里有我狼狈难堪的内容,大家都在议论,对我的名誉造成了影响。”赛某和阿某的妻子为此剑拔弩张、互不相让。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木力得尔·科孜尔别克积极疏导双方的对立情绪,考虑到双方多年的朋友关系,遂决定组织三人进行调解。首先,向阿某和阿某妻子释明:通过个人社交软件等开放性平台发布他人窘迫的视频、照片,影响了他人的社会评价,在法律上属于侵犯名誉权行为。阿某妻子的行为主观上存在过错,对赛某的名誉造成了影响,应当公开赔礼道歉,为赛某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同时,告知即使双方存在误解或者积怨,也应当通过正确的方式去处理,要遵守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并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角度引导双方和谐友善相处。

经多轮释法劝解,最终,阿某妻子认识到自身错误,当场向赛某赔礼致歉。赛某也表示接受道歉,放弃1万元的赔偿诉求。一场因抖音短视频引发的纠纷,在法官法理与情理的双重疏导下圆满化解。

法官提醒:

网络不是“泄一己之私”的法外之地,即便是个人的社交账号也不能随意发布他人隐私内容。尊重他人名誉和隐私,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切勿因一时冲动,给他人造成伤害,也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古丽尼沙·对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