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广东汕头市“潮阳发布”就当地一起犬只伤人事件发布通报,肇事未拴绳犬只的主人杨某蓬因未遵守养犬管理规定导致他人受伤,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监控画面截图

监控画面截图
通报显示,1月16日晚,在潮阳区和平镇和平社区,两名女子突遭未拴绳犬只袭击追咬。危急时刻,一名路过外卖小哥及周边群众及时出手相助,驱走犬只,阻止伤害进一步扩大。
据悉,救人外卖小哥为和平社区人,镇和区相关部门组织了慰问,对其仗义相助的行为予以表扬和奖励。受伤女子目前正在医院接受治疗,伤情稳定,其家属对挺身而出的热心人士表达了感谢。

官方通报
通报提醒广大市民,需自觉遵守养犬管理相关规定,做到持证养犬、定期免疫、出门拴绳、看好犬只,共同守护安全、和谐的人居环境。据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已于今年1月1日实施,其中明确对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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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十九条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贾晟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