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资中县法院民二庭以实质性化解矛盾为核心,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通过搭建沟通平台、延伸司法服务,构建“调解+协调+保障”闭环模式,既保障了施工企业合法权益,又破解了养殖企业的燃眉之急,实现多方共赢,彰显了司法的力度与温度。
原告公司与被告公司因建设工程款项、饲料款支付问题产生纠纷,案件涉及金额大、关联利益复杂。被告公司名下虽有种猪场、地上建筑物及1657头猪等财产,但因其资金断裂无法维持猪场运转,名下生猪面临无饲料可用即将大面积死亡的严重后果,并且存在企业员工工资、土地流转费、公路修建项目农民工工资等多项紧急支出,共计65万元的缺口让企业运转陷入困境;而原告公司也亟需回笼案涉工程款,保障企业正常经营。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意识到,若仅机械办案、一判了之,不仅原告的债权可能无法及时实现,被告的生猪也可能损失惨重,最终“两败俱伤”。为避免大量生猪因饲料缺失而死亡、资产流失等问题,承办法官主动搭建沟通平台,组织原、被告双方面对面协商,耐心倾听诉求,积极寻找兼顾各方利益的解决方案。经过承办法官的悉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按期支付原告工程款及饲料款。同时,为真正解决案件核心问题即被告资金紧急,原告方自愿代被告支付企业所欠付的员工工资、土地流转费、农民工工资共计65万元,且同意在案款中优先结清该笔代付款项后,再领取剩余款项。
调解协议达成后,承办法官又立即协调原、被告及猪场工人对猪场生猪进行及时售卖处置,所得款项优先解决了原告垫付的员工工资、土地流转费、农民工工资等紧急支出。原本陷入多重危机的纠纷,在承办法官的全链条跟进下,实现了原告债权有保障,被告企业紧急危机得以化解,企业员工、农民工权益有着落的多方共赢局面。
本案从案件调解到协议达成,法官始终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形成“调解+协调+保障”的闭环工作模式,用专业、耐心和担当化解双方分歧,既维护了原告的合法债权,又为被告企业解决了燃眉之急,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资中县法院将继续秉持实质性化解纠纷的理念,积极探索多元解纷方式,不断提升纠纷解决质效,努力提供高效、便捷、温情的司法服务,让司法公正惠及更多的群众与企业,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出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