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意外交通事故,让被害人家属孤立无助,两个家庭陷入矛盾僵局;一次上门听证,检察官带着法理与温情登门,村干部助力调解,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既守住法律底线,更传递司法温度。近日,宜宾市南溪区检察院针对一起交通肇事案开展上门听证,成功化解矛盾纠纷,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此前,犯罪嫌疑人伍某某驾驶机动车因越过中央虚线撞到对向驾驶摩托车的刘某,造成刘某医治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却因赔偿金额、后续照料等问题,与刘某家属徐某产生激烈分歧。徐某二十多年前因外出务工造成双脚截肢,行动不便,常年仅靠轮椅助行,家属因本案受打击情绪激动,矛盾迟迟未能化解。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阅卷走访,了解到被害人家属徐某双腿截肢后出行困难,根本无法前往检察院参与听证,且双方为相邻乡镇村民,村干部对两家情况较为熟悉,具备化解矛盾的基层优势。为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我院打破“坐堂办案”传统,将检察听证会“搬”到徐某家中,同时邀请双方所在村的村社干部参与听证、协助调解。
听证现场没有严肃的会场布置,只有一张简单的圆桌、几张凳子。检察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双方详细阐明案件事实、证据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既指出伍某某的过错与法律责任,也耐心倾听徐某的诉求与难处。村干部则结合乡情民意从中斡旋,一边劝说伍某某主动担责、照料;一边安抚徐某情绪,引导其换位思考。

经过检察官释法说理和村干部的耐心调解,伍某某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徐某带来的伤害,并承诺再次支付徐某补偿款,后续也会尽力提供生活帮扶;徐某感受到伍某某的悔罪诚意,最终选择谅解,自愿出具书面谅解书,同意检察机关对伍某某作不起诉处理。至此,这起可能引发信访的纠纷在“家门口”圆满化解。
“上门听证+村干部见证”的模式,既减轻了行动不变的当事人诉累,又借助基层力量实现矛盾实质性化解,是检察机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下一步,我院将持续上门听证等便民举措,用有温度的司法办案化解矛盾,以检察担当守护辖区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