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珲春市法院:司法为民不止步 温情调解暖人心

吉林省珲春市法院:司法为民不止步 温情调解暖人心

“太感谢法官了,这可是我和孩子的唯一的住处!”拿到撤诉裁定书的崔女士激动地说道。近日,吉林省延边州珲春市人民法院入驻综治中心的速裁团队成功调解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既维护了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也守住了群众的“安居之所”。

案件源于多年前,崔女士与前夫为购置房产,共同向某金融机构申请了按揭贷款,后二人因感情破裂离婚,经协商案涉房屋归崔女士所有,但受多重因素影响,王女士未能按时偿还贷款,逾期金额不断累积。某金融机构多次催收无果后,将二人诉至法院,要求清偿欠款。

案件进入速裁程序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梳理案情。庭审中,崔女士坦言对贷款事实及金额无异议,只是近期经济压力较大才出现逾期,崔女士恳切表示希望能获得缓冲时间,自己一定会尽快凑齐逾期款项,继续履行贷款合同。同时,崔女士红着眼眶提到,这套房子是她和孩子的唯一住房,一旦处置,母女二人将面临居无定所的困境。

一边是金融机构的正当债权,一边是群众的基本居住需求,法官深知不能简单一判了之。为妥善化解矛盾,法官主动与某金融机构代理人沟通协调,耐心释法明理,分析案件判决与调解的利弊,阐明保障民生的重要意义。经过多次沟通,某金融机构最终同意给予崔女士一周的筹款时间。约定时间到期后,崔女士如约将逾期款项全部结清,某金融机构也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这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此次调解,珲春市人民法院入驻综治中心的速裁团队发挥“高效、便民、温情”的工作优势,在法律框架内兼顾各方利益,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郑智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