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都江堰法院通过再审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承办法官秉持“实质性化解矛盾、减少当事人诉累”的司法理念,在专业值班律师的全程监督参与下,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协商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再审申请人自愿撤回再审申请,该案圆满办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件背景
该案源自一起审结的民间借贷纠纷。此前,我院因被告未到庭应诉,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被告突然提交新证据,以案件审理过程中存在事实认定偏差为由,向我院申请再审。我院立案审查后发现,再审申请人提交的新证据确有可能影响案件事实认定,且双方当事人均明确表达了调解意愿,为避免当事人陷入再审程序启动后的冗长程序,减轻双方时间、精力和经济负担,再审审查案件的承办法官决定打破“一裁了之”的固有思路,将调解工作贯穿再审审查全过程。
调解过程
承办法官首先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仔细核查原审卷宗材料与再审新证据,准确把握争议焦点和双方核心诉求。针对申请人提出的欠款金额异议、被申请人主张的债权合法性等关键问题,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耐心释法明理,既向再审申请人阐明缺席审理的法律依据和再审审查的程序要求,也向被申请人说明新证据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引导双方理性看待争议、互谅互让。同时,考虑到再审案件的特殊性,最大程度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别邀请了法律援助律师全程参与再审审查监督,为双方当事人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协助其梳理证据、明确诉求,保障了其诉讼权利的充分行使。
案件结果
在承办法官的积极引导和代理人律师的专业协助下,双方当事人逐渐放下对立情绪,正视案件实际情况。经过多轮真诚协商,双方从客观事实出发,以真诚解决矛盾纠纷的目标出发,最终就欠款具体金额、偿还方式等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协议签订后,再审申请人自愿向法院撤回再审申请,该案以调解方式圆满化解,既解决了双方的实体争议,又避免了诉讼程序的进一步拖延,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此次案件的成功化解,是都江堰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的生动实践。近年来,都江堰法院始终把实质性化解矛盾作为司法审判的目标和导向,积极探索再审案件调解工作模式,主动搭建沟通平台,充分发挥调解高效、便捷、低成本化解矛盾的优势,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诉累,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全面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供稿:屈珊珊 谢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