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上午,景德镇一家三口被撞身亡案将在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该案距2024年10月2日事发已逾460天,距2025年4月15日一审开庭也超过260天。

一家三口被撞前一刻
据报道,事发当天18时30分许,时年20岁的廖某某,驾驶一辆二手特斯拉Model3小型轿车与朋友孙某某前往就餐途中,在昌江大道梨树园红绿灯路口等待时,因“鹦鹉何时开始学舌”的问题与孙某某发生争吵,心生愤懑。事发路段限速40km/h,18时42分绿灯亮起后,廖某某先后两次将加速踏板踩至100%,仅14秒内车速便飙升至128.96km/h,超限速3倍有余。
期间,孙某某察觉危险后进行劝阻,但廖某某在短暂降低油门后再次全速行驶。碰撞前,廖某某虽踩下刹车并调整方向,但因车速过快无法有效避让,最终与正在过马路的一家三口相撞。经鉴定,车辆与行人发生碰撞时速度为107.28km/h,事发时速度按鉴定标准认定为128.96km/h,且涉事车辆转向系、制动系等均符合相关要求,无故障问题。
此次事故造成31岁的胡某、30岁的王某某及不满1岁的儿子胡某某遇难。经查,廖某某事发前已驾驶该车辆行驶超1000公里,排除酒驾、毒驾嫌疑,案发后其拨打了报警及急救电话并在现场等候。一审庭审中,廖某某曾辩称车辆刹车失灵,但其说法与司法鉴定结果不符。

景德镇警方此前通报
景德镇市检察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廖某某。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该案于2025年4月一审开庭。
(贾晟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