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吉林法院劳动争议典型案例(2025),由吉林省延边州延吉市人民法院民三庭审理的《人事主管与用人单位未订立劳动合同应自行承担过错责任——王某伟诉延边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成功入选,这是延吉市人民法院连续第二年斩获此项省级典型案例荣誉。

延吉市人民法院入选吉林法院劳动争议典型案例(2025)
据悉,该案聚焦人事主管岗位特性,明确“人事主管具有明显故意或重大过失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如其不能证明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因是用人单位造成的,其主张二倍工资差额不予支持”的裁判规则,既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立法原意,也为同类案件审理提供了精准指引,有效平衡劳资双方合法权益。
连续两年案例入选,是对延吉市人民法院深耕劳动争议审判、以专业裁判引领规则的持续肯定。下一步,延吉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典型案例示范作用,以优质司法服务护航劳资关系和谐发展。(马岚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