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规范化管理”向“高质量矫正”迈进——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司法局深化社区矫正社会化实践

从“规范化管理”向“高质量矫正”迈进——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司法局深化社区矫正社会化实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司法局以“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为核心,积极搭建工作平台,深化社区矫正社会化实践,有效破解常规矫正模式中资源不足、服务单一等问题,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社会治理经验。

一、搭建“制度机制平台”,筑牢规范运行“压舱石”

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的培训制度、对接上岗制度、沟通协调制度等,通过不断建立完善各项制度机制,教育帮扶活动开展更加规范、常态、有序。联合辖区白城市红十字瀚海爱心联盟公益团队和白城市常青藤社工服务中心,构建“需求评估—服务匹配—效果跟踪”闭环管理体系,确保教育帮扶活动常态化开展。

二、搭建“志愿服务平台”,架起心灵沟通连心桥

组建由律师、心理咨询师、社会爱心人士等构成的50余人骨干志愿者团队,动态管理“社区矫正志愿者数据库”。通过骨干志愿者加入矫正小组,进一步扩展了教育帮扶资源,显著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2025年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60余人次。

三、搭建“政教企合作平台”,打造教育矫治“组合拳”

通过与在职教师、教育类爱心商家合作,将教育方面的人才智力引入到社区矫正工作实践,进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引领。通过与白城市常青藤社工服务中心合作,进行专业心理服务,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及时调整心态,提高控制负面心理、情绪、行为的能力,消除不稳定因素。2025年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辅导50余次,心理咨询测评20余人次,再犯罪率同比下降。

四、搭建“就业帮扶平台”,铺就回归社会“就业路”

依托白城市红十字瀚海爱心联盟公益团队,积极联系兴旺装饰集成墙面、曾福居火锅店、宋顺记馄饨等7家爱心商家搭建就业帮扶平台,对有需要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就业指导、技能培训、提供就业岗位;对生活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给予物资帮扶,让他们感受到来自社会各界的温暖与关怀,有效消除社区矫正期间的风险隐患。

五、搭建“社益同行平台”,激发自我改造“内动力”

为了增强社会大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同感,激发社区矫正对象对新生活的向往和信心,白城市洮北区司法局秉承“以志促矫”理念,通过感召、带领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让他们从“受矫者”变成“助人者”。随着志愿服务活动的常态化开展,在助学、敬老、救灾抢险、乡村振兴等现场,经常活跃着社区矫正对象的身影。

白城市洮北区司法局将持续深化“柔性帮扶+刚性监管”模式,拓展“社区矫正+社会力量”合作领域,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创新实践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