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将支持50个左右城市开展有奖发票试点

三部门将支持50个左右城市开展有奖发票试点

记者日前从财政部获悉,为进一步激发消费需求,释放消费潜力,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决定对50个左右城市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政策实施期为6个月。

试点城市对个人消费者以本人名义向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等行业的经营主体购买商品和服务,且取得的票面金额在一定额度以上的发票组织抽奖。试点城市自行确定中奖发票最低票面额度(不低于100元)、中奖比例和奖项设置,及时兑付补贴资金。单张发票奖项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元。

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出台的有奖发票试点政策着重从需求端发力,鼓励居民消费并取得发票后参与抽奖,既能提升消费意愿、营造消费氛围,又能为消费者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此次出台的有奖发票试点政策覆盖日常消费主要场景,如购物、外出就餐、旅游住宿、文体活动、生活服务等,与居民“衣食住行”密切相关。只要在试点城市开具了符合条件的发票,每个人都有参与机会,都有中奖机会。

此次有奖发票工作由试点城市组织开展,各城市将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人口规模、消费水平确定具体实施方案,如抽奖规则、奖项设置等,因地制宜配套促消费活动,积极探索更加行之有效的促消费工作路径。

(许文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