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以案释法!嫁出去的女儿,还应承担赡养义务吗?

巡回审判以案释法!嫁出去的女儿,还应承担赡养义务吗?

“财产分多少,赡养义务就担多少?嫁出去的女儿,承担的赡养义务就比儿子少吗?”近日,东坡法院通过巡回审判方式,成功调解了一起九旬老人与三名子女的赡养纠纷。

基本案情

本案为检察院支持起诉、法援中心提供援助的九旬老人赡养纠纷案。此前虽经调解达成协议,但履行中再生争议,老人无奈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决定采用巡回审判方式,在村委会公开审理,并邀请村干部、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村民旁听。

庭审中,老人因年事已高听力不佳,法官耐心以地方俗语、贴近生活的表达方式,反复沟通,确保老人听得清、听得懂,实质参与诉讼过程。面对三名子女在庭上因意见不合而争吵,法官及时干预、疏导情绪,在法警协助下有效维持庭审秩序,同时引导各方围绕焦点理性陈述。经审理发现,三名子女认为“以分财产定赡养”,女儿则认为“嫁出之女”应少担赡养之责。

庭审结束后,法官与村干部、司法所工作人员共同参与调解。从法定义务、家庭伦理、乡风人情多角度入手,深入阐释赡养义务的法定性,明确指出其不因财产分配多寡、子女性别差异而有所免除或减免。经多方协力引导,最终促成可行性的赡养方案,子女承诺履行,老人满意而归。

本案通过巡回审判+联动调解相结合,既化解矛盾、保障权益,也将庭审变为法治公开课,使村民认识到赡养义务不因财产分配或性别差异而有所不同。

法律的天平之上,亲情不应被物化计量,血缘更不因性别而区分亲疏,赡养父母是写入法典的公民义务,是融入血脉的人伦之本,本案通过巡回审判让法律走进乡间田野,正是要传递这样一个朴素的道理,愿每个家庭都能以爱相系,以法为度,让尊老敬老成为代代相传的家风。(作者:杨榆莅 曹澜曦)

(信息来源:多悦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