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五指山法院法治副校长到市第二幼儿园开展普法宣教活动

海南五指山法院法治副校长到市第二幼儿园开展普法宣教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普法宣传要求,深化全民普法教育,结合“护苗”行动进一步增强幼儿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全力构建安全、和谐文明校园,努力营造自贸港法治校园的良好氛围。12月15日下午,海南省五指山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法治副校长梁艺兰到市第二幼儿园开展生动有趣的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将法律种子播撒在孩子们心中。

活动中,梁艺兰摒弃枯燥的法条讲解,结合幼儿的认知特点,用童趣化的语言、贴近生活的小故事和真实案例,将民法典中与幼儿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娓娓道来。在“保护自己小卫士”环节,通过“身体小秘密不泄露”等情景故事,引导孩子们认识到生命健康权的重要性,学会在遇到危险时如何保护自己;在“我的物品我做主”板块,以玩具、绘本等幼儿熟悉的物品为切入点,讲解“自己的物品要妥善保管”、“借用别人的物品需经同意”的法律原则,通过“能否随意带走幼儿园的书本”等小故事,让孩子们明白物权保护的基本道理;针对幼儿使用金钱的问题,通过“小朋友能不能独自花大额零花钱买玩具”的案例讨论,帮助孩子们理解“不可超出行为能力使用金钱”的法律规定,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在隐私与肖像权保护环节,结合“能不能随便拍同学照片发朋友圈”、“要不要尊重别人的小秘密”等情景,向孩子们普及隐私和肖像不受侵犯的法律知识;同时,通过交通标志辨认等互动形式,讲解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增强孩子们的交通安全意识。

活动最热烈的环节当属“我是小法官”情景判断。梁艺兰精心设计了多个贴近幼儿生活的情景,孩子们踊跃举手并积极发表自己的看法,现场化身“小法官”进行判断和说理。同时,梁艺兰针对孩子们的回答逐一进行点评和讲解,进一步巩固了法律知识,让孩子们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会用法律判断是非。整场活动氛围热烈,孩子们参与积极性高涨,互动频繁,笑声与掌声不断。

此次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将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幼儿易懂的生活道理,有效增强了孩子们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帮助他们树立了正确的权利观和行为规范,获得了师生和家长的一致好评。

下一步,五指山法院将持续深化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加强学校之间的联系,定期开展常态化、多样化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法治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安全、和谐、法治的良好环境,助力培养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小公民。(王瑞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