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联动解纠纷 司法护航促和谐——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法院与多部门合力化解一起环境污染赔偿案

多元联动解纠纷 司法护航促和谐——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法院与多部门合力化解一起环境污染赔偿案

“原本以为要打持久战,没想到短短几天就解决了我的难题,还拿到了法院调解书,心里踏实多了!”拿到65000元赔偿款调解书的张某(化名)对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多部门联动化解矛盾的高效服务连连称赞。

案情回顾

事情要追溯到2023年10月,张某与明水某企业签订协议,约定由张某对该企业厂区产生的水肥进行综合利用,企业按每亩标准支付占地费,协议明确若因企业施水肥导致张某树木死亡甲方需按当地市场价补偿。2024年,因该企业排水污染,张某种植的300亩林地中620棵树木死亡,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矛盾逐渐升级。张某来到明水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寻求帮助。作为县域“一站式”解纷主阵地,综治中心第一时间启动多元联动机制,迅速对接明水县信访局、生态环境局及法院派驻法官组建专项调解组,形成化解合力。

调解过程

调解过程中,各部门各司其职、精准发力: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实地勘查检测;信访局干部耐心倾听诉求,安抚双方情绪,搭建有效沟通桥梁;法院派驻法官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向双方释明协议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指导调解流程和赔偿标准核算。调解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既考虑到张某的实际损失,也兼顾企业经营实际,反复沟通协调赔偿金额及支付方式。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明水某企业一次性赔偿张某树木损失65000元,该款项专项用于树木重新采购种植。为确保赔偿款顺利到账,在调解组指导下,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出具调解书,以司法确认赋予协议强制执行力,实现“调解+确认”闭环化解。

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是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人民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通过综治中心统筹协调,信访、环境、法院等部门协同作战,既避免了矛盾激化升级,又为当事人节省了诉讼成本,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下一步,明水法院将持续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强化与多部门联动协作,让群众矛盾纠纷“进一扇门、解所有事”,为县域经济社会和谐稳定筑牢法治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