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变“课堂”!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现场观摩庭让购房维权“干货”直达人心

庭审变“课堂”!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现场观摩庭让购房维权“干货”直达人心

“现在开庭!”随着法槌清脆落下,近日,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18号法庭内,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公开课”正在举行。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王莹莹正在公开审理一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与往常不同的是,台下坐着来自嵩山街、中亚南路、白鸟湖三个司法所的五十余名人民调解员以及辖区居民代表。这不是一次普通的庭审,而是一次精心组织的“观摩庭”,旨在通过真实案件现场教学,“零距离”以案释法。

庭审现场,原被告围绕房屋交付标准、违约责任认定等核心争议展开举证质证,王莹莹副庭长精准把控庭审节奏,条理清晰地归纳争议焦点,在法庭辩论环节引导双方聚焦关键问题充分发表意见,同时结合案情穿插释法明理,把专业的法律条文转化为通俗易懂的“家常话”。

“逾期交房违约金怎么算?”“购房合同里的格式条款要注意啥?”这些居民买房时最关心的问题,都在庭审流程中得到直观解答。旁听的调解员们一边认真记录庭审要点,一边对照自身调解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寻找思路,相互交流心得。

“以前觉得打官司离自己很远,今天坐在法庭里,才明白购房合同里的每一条都关系切身利益。”居民张女士深有感触地说。调解员老李则表示:“这种现场观摩比单纯培训管用多了,法官审理案件的思路和释法技巧,能直接用到今后的纠纷调解中。”

此次观摩庭是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践行“阳光司法”理念的生动实践,更是延伸审判职能、服务基层治理的创新举措。通过“庭审现场变法治课堂”的形式,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既让群众懂法、用法、守法,又为基层调解员搭建了实战学习平台,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良好效果。

下一步,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法院将持续常态化开展庭审观摩、以案说法等活动,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身边,以高质量司法护航民生权益,助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基层治理新格局,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直达民心。(司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