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兴隆分局:走村串户宣法规 携手同心护林海

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兴隆分局:走村串户宣法规 携手同心护林海

“老乡们,野猪、狍子都是咱林区的‘老邻居’,下猎套、粘飞鸟不仅违法,还会破坏生态平衡!”近日,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兴隆分局二合营派出所组织警力到辖区村屯院落、田间地头,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宣传活动,推动法治意识在基层深深扎根。

唠家常式宣讲,法律条文变“贴心提示”

针对林区群众以村民、护林员为主的特点,二合营派出所摒弃“照本宣科”的宣讲模式,将宣传阵地延伸至田间场院、农家炕头,开展“唠家常”式普法宣传。民警巧用方言俗语,生动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将“非法猎捕”等法律术语转化为“下套子、设粘网要追究法律责任”等群众易理解的语言,将“生态价值”等概念阐述为“动物多了,林子旺了,大家生活才能更红火”等朴实道理,有效提升了宣传效果。

接地气式举措,宣传覆盖无死角

二合营派出所结合林区地域特点,推出系列便民宣传举措,确保宣传无死角、全覆盖。民警依托林场食杂店等人员聚集场所,开设“守护林区生灵小讲堂”,重点普及“禁猎工具不能私藏、野生动物不能食用”等核心法律要点,通过简洁直白的表述确保宣传内容通俗易懂、老少皆知,有效扩大了宣传覆盖面。

警企民联动,共建生态守护网

二合营派出所深化“警企民”协同共治,联合辖区重点企业建立“巡护发现+快速响应”联动机制,协同各林场所组建“义务巡护队”,常态化开展“巡山清套”专项行动,集中清除猎套、猎夹、粘网等非法猎捕工具,及时发现并整改了一批安全隐患,着力形成“巡查、发现、整改、反馈”闭环工作模式,有力震慑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有效凝聚了生态保护合力。

自宣传活动开展以来,二合营派出所辖区内未发现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群众生态保护意识得到显著提升。如今,“不猎捕、不食用、护生灵”已成为辖区群众普遍共识,“警企民”携手筑牢了生态保护的“第一道防线”,为守护林海家园、维护生态安全提供了坚实保障。(刘泽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