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人民法院:劳务工资遭拖欠,执行亮剑稳“薪”愿

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人民法院:劳务工资遭拖欠,执行亮剑稳“薪”愿

“工资终于拿到手了,真的是太感谢法官了!”拿到执行款的玉某难掩激动。

“群众的事就是我们的事,这都是我们应该做的。”执行法官连忙说道。

这一起劳务合同纠纷,通过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人民法院用足用好强制执行措施,成功为务工人员追回应得报酬,不但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更彰显了司法执行的力量和温度。

基本案情

申请执行人玉某在被执行人杨某承包的工程处务工,工程按期完工验收后,双方确认劳务报酬6.5万元。但杨某以“手头紧张”为由拖延支付工资款,不久后又为玉某出具欠条,并约定还款日期。

眼看着还款日期到期,可杨某迟迟未给付劳务费,玉某多次讨要无果,遂将杨某诉至莎车县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杨某向玉某支付劳务费6.5万元。判决生效后,杨某未按期履行给付义务,玉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莎车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依法对杨某名下的财产状况进行查控,冻结其账户内存款所有余额。经查,杨某名下有一套房产可供执行。

法官多次通过电话督促杨某主动履行义务,但其以各种借口拖延,企图逃避执行。法官见状,立即上门找到杨某,向其释法明理,从维护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角度阐述积极履行劳务费的重要意义,并严肃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如若继续拒绝还款,法院将依法对其房产进行拍卖,然而杨某仍抱有侥幸心态。

当拍卖公告发布、房产即将被依法处置的消息传到杨某耳中时,其终于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在法律权威的强大震撼下,杨某一改此前的拖延态度,迅速联系法官将拖欠工资款及利息全部给付。

法官提醒

拖欠劳动报酬看似小事,实则触及法律红线。劳动者的劳务报酬受法律保护,对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法院可依法采取查询、冻结、划拨财产,查封、扣押、拍卖房产等强制执行措施。不仅如此,此类行为还可能导致信用受损,在出行、信贷、经营等方面受到限制,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面临刑事处罚。

法律不会纵容“耍赖”行为,任何企图通过躲避、拖延等方式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终将得到法律制裁,司法强制力始终是劳动者维权的坚实后盾。(木尼热·麦麦提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