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涧西法院:因案施策 以拘促和解

河南洛阳涧西法院:因案施策 以拘促和解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一份执行和解协议背后,是法律强制力与司法温情的共同作用。

因案施策,以拘促和解

“这5千元先给您,剩下的款项我一定按期付清!”12月10日,在涧西法院执行局,被执行人将5千元执行款当场给付申请执行人,这起民间借贷纠纷终于达成和解。张某某、王某某申请执行炊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炊某某名下银行卡、网络资金账户等,但被执行人迟迟仍未履行。

12月10日上午,收到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火速出发,顺利找到被执行人并将其带回执行局。面对企图逃避债务的被执行人,执行干警耐心向其释法明理,但被执行人依旧我行我素,经过一下午的调解协商,执行干警见炊某某并没有还款意向,果断对其采取拘留措施。面对司法拘留的威慑,炊某某态度随即发生转变,终于真切感受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先前的侥幸心理彻底打消,表示能够履行,当场支付5千元并提供执行担保,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西苑砺剑 涧正执行

该案的成功解决,充分体现了涧西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行理念,把强制措施与善意文明执行相结合,让执行工作既有“法度”又不失“温度”。生效法律文书是司法权威的体现,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每个公民、法人应尽的法律责任。切勿抱有侥幸心理,试图通过躲避、拖延等方式逃避执行,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赵志刚 吴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