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汝阳公安局相继查处三起非法存储烟花爆竹案件

河南汝阳公安局相继查处三起非法存储烟花爆竹案件

近日,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公安局部署开展集中打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又相继查处三起非法存储烟花爆竹案件。

案例一:

2025年11月25日,汝阳县公安局付店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场所进行日常检查中发现:付店镇后坪村某超市内非法储存有烟花爆竹300余箱。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涉案烟花爆竹被依法收缴。

案例二:

2025年11月20日,汝阳县公安局柏树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柏树镇石门村一商店内存储有烟花爆竹50余箱,公安机关依法对经营者张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涉案烟花爆竹被依法收缴。

案例三:

2025年11月13日,汝阳县公安局陶营派出所民警在对陶营镇柿园村进行消防检查时发现,位于柿园村的某便利店内非法存放“万事大吉”“万事兴旺”牌烟花爆竹10余箱,公安机关依法对经营者马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涉案烟花爆竹被依法收缴。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其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等必须经过严格审批,并获得相关许可证明。任何形式的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都严重危害自身及公共安全。”当前处于烟花爆竹禁放期,公安机关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予以坚决打击、依法严惩。(袁胜洋 张慧)